南北朝时候,有个叫裴昭明的人,在桂林当市长,三年任满,回京交差,老板齐武帝问他:“现在你手上有几套房?”裴昭明说:“回皇上,一套也没有。”齐武帝不信,派人去调查,果然是一套都没有。齐武帝很感慨,对别的官员说:“裴昭明做几年市长,竟然没给自己弄一套房子,像这样的清官,历史上谁能和他相比啊!”
其实,在南北朝的北魏,有个叫鹿悆(yù)的人,是跟裴昭明一样的好干部。鹿悆做过县长、市长、皇帝顾问团首席顾问(给事黄门侍郎),另外还有封地:定陶县(山东菏泽)的500户农民,每年收入的一部分都得交给他,作为他个人的小金库。
像这样一个干部,级别比裴昭明还要高,薪水比裴昭明还要多,做官做了一辈子,也没给自己弄过一套房子。他和他的家人都住哪儿呢?当时地方官能住机关大院,他就带着老婆孩子在机关大院居住;进京以后,机关大院不让住了,他就租房。在南北朝时还有一个人,名叫孙谦。孙谦从刘宋时就开始做官,然后历经齐、梁两代,先后做过重庆东区区长、杭州市市长,也没有给自己弄过一套房子。跟鹿悆一样,孙谦能住机关大院就住机关大院,不能住就租房,有时候,他为了节省开支,竟然带着家属住进别人闲置不用的空里!
南北朝的房价并不算高。在杭州建一座像样的寺院,所费不过三万钱。做市长的收入到底有多高呢?据《南齐书》载,广州市长去城门口转一圈儿,就能笑纳3000万的贿赂,这话可能有点夸张,但能说明南北朝时地方官收入很高,前提当然是四个字:得会贪污。裴昭明也好,鹿悆也好,孙谦也好,都不会贪污。更准确地说,都不愿贪污。不光不愿贪污,还总把自己的俸禄拿出来,接济贫穷的亲戚和朋友,所以房子虽然便宜,但他们买不起。
事实上裴昭明们只是特例,南北朝绝大多数官员都贪污,都有不止一套住房,而且那住房还都超豪华。宋武帝时,南昌市的市长蔡廓卸任回家,买了两套别墅,一套给他哥哥,一套留给自己,每一套的价值都在50万钱左右。南齐广州市的市长兼军区司令员王琨回京述职,在已经分给他房子之后,又斥资130万钱买下一所豪宅。梁武帝的弟弟萧宏,“都下有数十邸”,在京城有几十处房子……类似事例举不胜举,反倒是裴昭明那类干部非常鲜见,南北朝160多年的历史,目前能找出的也就他们三个而已。
实际上,老百姓要求并不高,让领导租房或者住,不在他们的诉求之内,他们真正希望的,无非是官员少占一些,豪宅你想买尽可以买,但是请别把本来该归老百姓的经适房、廉租房统统抢走。这个小小的梦想,目前看来似乎也有点奢侈,因为拥有多套住房的官员常有,住的县长不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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