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huiwei
古代规划的黄河下游滞洪区,始见于《汉书·沟洫志》。公元4年,长水校尉关并针对黄河在平原郡(治平原,在今县南)和东郡(治濮阳,在今县西南)决溢较多的特点,指出这一带地形低洼,土松质差,可作为“水猥”。水大时放入,然后逐渐流出,虽然时有变动,但大致都在这一区域。他建议空出今河南滑县、濮阳一带,南北180里的地方作为水猥滞洪。在关并之前,贾让已提出过在黄河下游滞洪的思想,主张在河旁低洼地区筑堤,作为秋水“休息”的地方。“水猥”就是洪水“休息的场所”。汉代设置水猥滞洪的思想在后代又有发展。元代余阙把黄河同长江比较,认为黄河决溢为患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紧靠河岸的大湖泊滞蓄洪峰。明代陆深因此提出“作河陂”和“多为沟渠”的办法滞洪。他建议:放弃数百里之地,圈筑堤防,蓄洪水,并且在黄河下游两岸修圩田,多开沟渠,也可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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