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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制计量组织

[拼音]:Guoji Fazhi Jiliang Zuzhi

[外文]:Organisation Internationle de Métrologie Légale

处理包括衡器在内的法制计量器具和法制计量学的一般问题和基本问题的国际组织。法文缩写为OIML。1955年10月12日,美国、联邦德国等24个国家在巴黎签署了“国际法制计量公约”,同时建立了独立于联合国系统之外的 间组织──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这个组织的总秘书处设在巴黎,名为国际法制计量局(法文缩写为BIML);很高决策和权力机构是国际法制计量大会,一般每4年、至少6年召开一次会议;领导和咨询机构是国际法制计量委员会,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后者对总秘书处及分设在几个成员国的技术秘书处的工作计划进行协调和监督。技术秘书处由指导秘书处及其附属的报告秘书处组成。截至1988年,OIML有51个正式成员国,27个通讯成员国。我国于 1985年4月25日起成为正式成员国之一,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代表国家参加其活动。OIML的正式语言是法语,重要的出版物有国际建议(IR)、国际文件(ID)和公报,均以英、法两种文字发表。

国际间对衡器的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是通过OIML的“质量计量”指导秘书处(由美国归口)负责制定的有关国际建议来统一实施的。“质量计量”指导秘书处的任务是规定衡器的分类、分级、必要的特性及其应遵从的标准,以便获得成员国的批准并推荐到国际上使用;制定衡器及其管理的建议和法规,以便提供计量保证。它还组织有关衡器开发研究和检测技术的国际交流,协调国际间因制造、检定、使用和管理而出现的问题,推动计量立法的国际一致,以及消除由于技术法规而造成的国际贸易壁垒。它的附属机构见表1 。

国际间对砝码的计量要求、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是通过OIML的“砝码”指导秘书处(由美国归口)负责制定的有关国际建议来统一实施的。该指导秘书处的附属机构见表2。

参考书目《OIML国际建议译文集(1)》,我国计量出版社,北京,1985。《OIML国际建议译文集(2)》,我国计量出版社,北京,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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