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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氏族志的历史来源和发展

《氏族志》,记载宗族谱系的著作。贞观六年唐太宗令高士廉等人勘正姓氏,修订《氏族志》,以李唐皇族为首,外戚次之,山东氏族崔民干被降为第三等。《氏族志》的刊正提高了李氏皇族的地位,扶植了庶族地主,压制了旧士族势力,加强了皇权。

历史来源

贞观六年(632年),唐太宗对宰相房玄龄谈到近代士族卖婚弊病时,提出了“既轻重失宜,理须改革”的建议,接着就下令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负责修订,以便“刊正姓氏”,撰为《氏族志》一书,打破了以往纯以郡姓作为门第等差的传统,具有进步因素,也是符合当时新旧士族阶级变化状况的。

唐初士族,主要有四个地域集团,并各有所尚:山东士族尚婚娅,江左士族尚人物,关中士族尚冠冕,代北士族尚贵戚。关陇集团入隋后开始解体。李唐起自关中,唐初关陇集团消失。江左和代北士族,至唐朝已经没落;以崔、卢、郑、李、王为首的山东士族,虽经农民战争打击,但根深蒂固,到唐朝时,仍有一定势力。

唐太宗的大臣房玄龄、魏徵都争相与山东士族联姻,山东士族依然保持着他们的社会地位。士族势力的强大,对皇权不利,唐太宗尤其不能容忍山东士族凌驾于皇族之上。为此,他命高士廉等刊正姓氏,修撰《氏族志》。

贞观十二年(638年),《氏族志》修成,仍列山东士族崔民干为第一等。唐太宗看后,很是不满,他指出:山东士族“世代衰微,全无冠盖”,而靠以婚姻得财,“不解人间何为重之?”他命高士廉等重新刊定,并指示“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新修订的《氏族志》“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基本贯彻了唐太宗的指示,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崔民干被降为第三等。

唐太宗修《氏族志》,表面上是继承了魏晋南北朝时期谱学传统,实际并不如此。在魏晋南北朝时,谱籍是选官的根据,划分门第是看历代做官的情况而定,列为门阀的,都是累世冠冕之家。而《氏族志》打破了以往纯以郡姓作为门第等差的传统,至于划分门第等级的标准,更不考虑过去做官的情况,只看在唐朝的官爵高下。

这些变化首次触动了以往的门第等级,具有进步因素,也符合当时新旧士族阶级的变化状况。但必须指出,唐太宗的“尚官”原则,只是代替魏晋以来“尚姓”的修谱标准,不等于否定了门阀观念,而是更多侧重扶持统治集团,调和门阀间鸿沟以期保持大体平衡。唐太宗的“尚官”原则在当时虽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由于他想搞新门阀与世封制,结果必然趋向保守。据此,既不能把他的新门阀观与旧门阀观混为一谈,也不能把两者截然对立起来。

通过修《氏族志》,使一部分做官的庶族地主取得了士族身份,没落门阀士族受到进一步打击,只有关陇士族大致保持了旧日地位。唐太宗达到了扶植庶族地主、压抑门阀士族,加强皇权、巩固统治的目的,并为30年后颁布《姓氏录》,彻底否定传统的门阀制度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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