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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分类

[拼音]:turang fenlei

[外文]:soil classification

根据成土条件、成土过程、剖面形态和土壤性质的异同,对一定范围内(大至全世界或一个国家,小至一个农业生产单位)的土壤进行的类比和区分。一般将土壤归并为若干分类单元,构成一个反映土壤间发生学关系的分类系统。

土壤分类是土壤调查、制图和土壤资源评价的基础。它既可反映土壤间在形成上的联系和地理分布上的相对地位,又可为合理利用和改良土壤,充分发挥土壤的肥力潜力提供科学依据。土壤分类的完善程度是土壤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简史

我国早在公元前就有关于土壤分类的记载。《尚书·禹贡》将九州(古我国)土壤分为9类;《管子·地员》将九州土壤分为18类,每类又分为5级,故有“九州之土为九十物”之说。《周礼·地官·草人》对土壤类别的记述更详,已有“咸潟”(即盐渍土)、“骍刚”(指土色赤似红壤)、“渴泽”(指干涸的沼泽地)、“勃壤”(指轻质土壤)、“疆”(指土性坚硬板结土壤)和“埴垆”(粘重但不板结土壤)等命名。19世纪中叶,西欧出现了分别由法鲁和里希特霍芬制订的土壤分类系统。他们视土壤为地质形成物,因而地质起源、岩石组成、地貌类型等地质因素和土壤质地等成为土壤分类的主要依据。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В.В.多库恰耶夫根据土壤剖面发生层的特性与环境条件统一的原理,创立了土壤地带性学说,以成土条件和土壤性质作为进行分类依据,为土壤发生分类奠定了理论基础,并对许多国家早期的土壤分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国际现状

国际上迄今尚无统一的土壤分类原则、分类系统和命名法。如美国主要依据土壤诊断层与诊断特性进行分类。分类系统采用土纲、亚纲、大土类、土族与土系 5级。在《土壤系统分类》一书中有详尽记述。苏联主要依据生物-气候与成土过程的相关性进行分类;分类系统仍沿用传统的土类、亚类、土属、土种和变种5级。1976年,E.H.伊万诺娃和H.H.罗佐夫提出“地理发生分类”,除强调以土壤地带性学说作为分类依据外,并主张将土壤分类工作与土壤分区工作结合进行。他们按气候带的不同将苏联境内的土壤分为9个土省(群),再按土壤所处的地形部位和受气候影响的强弱,将土壤分为自型土、半水成土、水成土和冲积土等土类,然后根据经度上(相性)和差异进一步划分亚类。1973年,B.A.柯夫达从土壤生物地球化学观点出发,按土壤形成和有机质、矿物质的循环与平衡的特点,将地球陆地上的土壤分为九个土群,每一个土群再按物质淋溶和累积状况划分成若干个土壤阶段组。欧洲主要以联邦德国为代表,主张依据土壤属性进行分类,尤其强调土壤剖面形态特征在分类上的意义,认为剖面形态是土壤发育过程中各个成土因素共同影响的具体反映。其分类系统采用门、纲、亚纲、土类、亚类、变型、亚变型和地方种等 8级。1970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教科文组织发表了世界土壤图图例,将世界土壤分为26个土壤单元和114个亚单元。单元和亚单元分别相当于美国《土壤系统分类》中的亚纲和土类。此图例和美国《土壤系统分类》所用的土壤名称已为各国广泛采用。上述两机构在完成1:5000000世界土壤图的编制工作后,于1980年起又着手草拟能为各学派接受的国际土壤分类系统。

我国现状

我国现代土壤分类工作始于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受美国早期土壤分类的影响较深,曾经制订了一个包含近20个土类和两千余土系的土壤分类系统。我国成立后,又借鉴苏联发生分类的方法,确立了若干新的土类。1978年,我国土壤学会召集全国土壤分类会议,根据成土条件、成土过程与土壤属性统一的原则,制订了一个包含46个土类和130余个亚类的《我国土壤分类暂行草案》。1984年,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又草拟了《我国土壤分类系统(第二次土壤普查分类系统)(修订稿)》(见表)。1985年,我国土壤学会在全国土壤基层分类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以土种为主要分类单元的分类指标和依据。

我国现行分类系统采用土类-亚类-土属-土种-亚种(或称变种)5级,并试行将成土过程和属性大致相同的土类归并为土纲(或称土类系列),作为更高一级的分类单元。土类至亚种的各级分类单元的含义分别如下述。

土类

在成土条件、成土过程、土壤剖面形态和土壤属性(理化及生物特性)方面有独特特征的土壤单元,是土壤高级分类的基本单元。土类与土类之间在上述各个方面有质的差异。

亚类

土类的续分单元。是在土类范畴内土壤之间的过渡类型。

土属

土壤分类单元中的过渡性划分单元,有承上启下的意义。主要根据母质、水文等地方性因素的差异进行划分。

土种

土壤基层分类的基本单元。它处于一定的景观部位,是土壤剖面性态特征在数量上基本一致的一组土壤实体。

亚种

或称变种,是土种的续分单元。主要根据土壤表层的质地变化、有机质的累积或耗损的程度,或底土有无特殊土层等状况划分。

上述分类单元不仅揭示了土壤间在发生上的渊源关系,而且具有一定的生产意义。如土类和亚类可为确定一个地区的土壤利用、改良计划和农业发展方向提供依据;土属反映土壤的地方性差异;土种、变种的区分可为制订利用、改良土壤和提高土壤肥力的具体措施服务。

参考书目U. 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Soil Conse-rvation Service, Soil Taxonomy, U.S.Goverment Pr-inting Office,Washington,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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