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了鼓励官兵勇敢杀敌,相应的军制度随之衍生出来,最有名的一定是“第一级”的军制。所谓“第一级”军制,就是根据砍下敌人头颅的数量来确定军。但这会造成一个现象,它一旦敌人被杀了,往往抢很多人斩杀,这就是所谓的“抢头”,实际上这种现象在古代战场上比较常见,但容易造成军队的混乱。
“首级”是取得军的最直接方法。
在古代的战场上经常会有夺人头颅的现象,但并不是好现象。
商鞅改革军制之前,大多数普通士兵来自农民,他们参加作战是必尽的义务,因此无论在战场上杀死多少敌人,无论作战多么勇猛,也改变不了他们农民的身份。他们的战通常只是写在将军的名下。商鞅改革军制后,改变了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普通的农民士兵也可以通过军改变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商鞅的《军论》中有“斩授爵”的记录,是通过斩杀敌人获得首级来获得军的方式,秦军士兵每次听到战争都很兴奋,获得了“虎狼之师”的称号。这样的最初的“第一级”军制,确定战的方法是,把斩下的敌人的第一级拴在腰上带回,或者用马和马车运回去。
那么,士兵为了取得战,战场上会发生“抢人”的现象吗。不仅事实上存在,还一度泛滥。结果,在战场上很难确定敌人是谁杀的。这种情况下,士兵们为了战,可以简单地围绕人头展开斗争。
在戚继光的《练兵实纪》中“自来北军临阵,争,杀贼,三、五十人相争,死贼追击,每邀几位贼做诱饵,他就去争。也就是说,两军交战,一个敌人被杀,往往三五十个士兵互相争敌首级,对逃走的敌人然而却是无人管理,敌人通常以几个人为诱饵,引诱你们前去争军,然后指挥大军反杀回来,结果不但没有获得首级,反而被敌人杀死了很多。
古代的行军战争,并不像我们平时在电影和电视剧中看到的那样,大家像蜜蜂一样互相殴打。实际上,他很在意行军的布阵和进退的秩序。这种“抢人”的做法虽然可以增加自己的军,但是容易瓦解大军的阵形,导致战败。甚至,为了在战场上争一颗首级,自己的士兵还出现了互相残杀的现象,更坏的出现了杀人做好事立的情况。
一抢人头就容易打乱阵势
同时,这种依靠一级计算战的方式,虽然有一定的利益,但也有弊端。例如,弓箭手即使杀伤敌人也得不到第一级,骑兵受到冲击也无法斩断第一级,携带过多第一级会影响士兵的柔软性,斩断第一级的话容易被敌人反杀。
如何解决“抢头”现象,配备专业的“斩杀队”
“抢头”容易招致本方的战败,但废止“第一级”的军制也会影响军队的战斗力。例如,宋代文官徐禧与西夏人作战,竟欲废止一级军制,但士无战心,徐禧也兵败而死。
那么,如何解决士兵的“抢头”现象,尽可能平衡各军种之间的战分配问题呢。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配置了专门取得人头的士兵,军也不是个人记不住,而是以队伍为中心。
戚继光的《练兵纪实》中写道:“今后,长牌、长枪、狼“今天和以前不同,如果要杀他的话,就不要在意他,杀手只是杀了他。我决定了别的班级,斩领马。”。也就是说,持长兵器交战的士兵不允许携带解首刀,只能在前面拼死杀死,不能不顾首级。被射击的敌人,各部队有短兵的人接受首级,允许每个人在阵后携带,等到战斗结束,将军下令验证时,允许离开本阵检查。
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对战的分配进行了规定。但是,以杀贼为主,不久级银就先赏冲锋,一级以10个为率,冲锋者6个,2个,首级和野营者1个,全部回到阵前野营均等。也就是说,战不记录在个人上,而是以队伍为单位计算,负责全队突击、斩,负责远程射击,根据危险度按不同比例分配奖励金,不仅保证了军队的战斗力,而且避免了士兵争夺首级,使军队更加团结只要大家发挥各自的作用,消灭敌人,战胜敌人,那么军当然是不可缺少的。
那么,戚继光之前有考虑过问题的人吗。现在我还没有看到相应的记载,因为经常发生在战场上抢人的事情,所以大部分世代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如果被发现了就要严厉处罚。总之,在战场上杀人是危险系数高的工作,不仅容易被杀,被发现的话也容易受到军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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