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国家,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第十七世牛津伯爵爱德华·德维·尔(1550-1604)才是莎比亚戏剧的真正作者。根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越来越多的证据加强了德莎比亚维尔(莎剧作者)的候选资格。在这些新增加的“证词”中,最重要的是所谓的“日内瓦圣经”。
“日内瓦圣经”的由来
1992 年,马萨诸塞大学的博士生罗吉·斯垂特麦特 (Roger Stritmatter) 在华盛顿 Forge 莎士比亚图书馆的 1427 室发现了一本圣经。这本《圣经》的装帧非常精美典雅。书体以精美的红丝绒书写,四个角有银边,封面和封底之间有银扣,封面中央有椭圆形银板,刻有头戴王冠的野猪头,有同样是后盖中央的一块银板,上面雕刻着一面分成4块的盾牌,盾牌左上角的弧形部分有一颗星,盾牌的顶部有一顶王冠。
《日内瓦圣经》的拥有者
《日内瓦圣经》正反两面银版上镌刻的徽章是牛津伯爵府的几个纹章徽章。而根据流传至今的伯爵家族记载,他在1570年买了一本圣经。因此,基本上可以肯定,这本“圣经”的主人就是德维尔。用于页边空白处的黑色和红色墨水以及在文字线条下方绘制的线条,是福尔盖图书馆专家的研究成果,一般可以断定为 17 世纪之前的产品,因此这些标志可能是《圣经》 总的来说,它的第一任主人德维尔 (de Vere) 所读的是毫无疑问的。
《日内瓦圣经》的影响
莎士比亚的戏剧与圣经密切相关。莎士比亚戏剧的文本蕴含着极其丰富的历史和文学知识,可以找到许多作品影响的痕迹,其中影响较大的是罗马作家奥维德的《变形记》和《圣经》。另一方面,没有证据表明斯特拉特福德的威廉·莎士比亚曾经拥有过一本圣经,而他分配财产的遗嘱也没有提到圣经。因此,德维尔所读《圣经》的发现立即引起了“牛津派”的极大兴趣,并开始研究这本《圣经》。 Straitmait等人的研究成果先后在报刊和互联网上发表,并制成光盘广为流传,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他们的研究重点是德维尔添加的角色是否与莎士比亚的戏剧有任何直接联系。 《日内瓦圣经》中有很多地方用红笔或黑笔划线,有的在每节的编号下,有的在正文行下。还有一些简单的旁注,用工整的草书书写,但一些文字的外围部分被略微删掉了,大概是在装订的时候。这些旁注大多是单个词,如“罪过”、“怜悯”、“宽恕”,也有一些旁注稍长一些,如在《旧约·箴言》3章10节“这样,你的仓房必充满有余;你的酒榨有新酒盈溢”的旁边加了一个边注:“给穷人赐福”。此外,页边也有一些用花朵或是符号作的标记。
他们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一些人物,尤其是福斯塔夫。福斯塔夫出现在亨利四世(第 1 部分和第 2 部分)和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这是一个老而歪,但又有趣又开朗的喜剧人物,恰好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引用圣经最多的人物;他喜欢胡说八道,而且他引用的圣经内容含糊不清,难以辨别其出处。 “牛津学派”认为,福斯塔夫所引用的《圣经》中的许多内容,在《日内瓦圣经》中都有标注。
比如在《亨利四世》(下)中,福斯塔夫称他的一个朋友为“Azithopher,born of a ”这是个偏僻的典故,许多人都不知道“亚西多弗”(Achitophel)是什么意思(朱生豪的莎剧中文译本中翻译为“魔鬼”),经考查,“亚西多弗”见之于《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下)》,是给大卫和他的儿子押沙龙出主意的人。在“日内瓦圣经”中,提到“亚西多弗”的这一节的下面就划了横线。
又如《亨利四世》(上),福斯塔夫说他的仆人巴道夫“完全是黑暗之子”,《圣经新约帖撒罗尼迦前书》中有这样的话:“你们都是光明之子,你们都是;今日之子我们不属于黑夜,也不属于黑暗”,在“日内瓦圣经”中强调了这几句话。
在《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福斯塔夫曾夸口说:“就算歌利亚拿着织布的机轴我也不怕”,(朱生豪中文译本作“就算他是个身长丈二的天神,拿着一根千金重的梁柱向我打来,我也不怕”),歌利亚是《圣经》中的著名巨人,为大卫王所杀,在西方是家喻户晓的故事,但是歌利亚拿着“织布的机轴”人们就未必熟悉;而在《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下篇)中有这样的内容:“……歌利亚。这人的枪杆粗如织布的机轴”,在“日内瓦圣经”中这句的下面也划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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