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农民起义于明末天启七年(1627年)在陕北爆发,至清顺治十五年(1658年)彻底失败。又称明末农民战争、明末民变、明末民变。
明末,天灾人祸不断发生,阶级矛盾日益尖锐。面对黄太极在境外的威胁和大陆的饥荒,明朝被迫改革驿站,以节省资金并使组织合理化。然而,陕西又遭遇了一场旱灾,所以人们无法生存,所以他们不得不冒险。明末,陕北首次爆发农民起义。这里土地贫瘠,生产落后,税收和乌鸦严重,随后又有多年的饥荒,所以他带头发动了农民起义。
这种公正对于史学家研究明末史有很大的帮助。然而,历史学家们发现,这种正义存在一些值得怀疑的地方。让我们在下一个小系列中展示它!
名称称呼
由于农民战争的一些主要领导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农民,一些人指出,必须讨论所谓“明末农民战争”中的“农民”一词。
李自成的活动范围
有学者指出,自崇祯七年六月李自成突破兴安干道咽喉以来,他一直活跃在陕西。他已经八年、九年、十年和十一年没有通过海关了,他也不在河南和安徽。因此,以李自成解决马守英、张显忠争端和提出分治定位战略为重要内容的河南荥阳会议应该是一个神话;李自成没有参与并领导了几次针对凤阳的战役,烧毁了皇陵和滁州周边地区。李自成很快就成为了一支独立军队的首领,而不是高英祥的部下。即使是高迎祥的部下,恐怕也会很短。据说,在高迎祥献祭后,李自成指挥人群,所以他自称是国王,这是完全不可靠的。
均田免粮
明末农民战争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起义军农民军是否实施了“平等农地”政策。近年来,史学界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关于李自成军队均田实践的最清晰的历史记录是唯一的罪恶记录,其中说李自成在崇祯十七年实施了“高低农业均田制度”,这表明“农业均田”是一个制度;根据李自成在《抢劫简讯》中“斩富济贫”的史料,也可以看出农民军队实行的是均田制。然而,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农民在夺取土地后是如何实施“同等田地”制度的。
屠蜀真凶
在明末的农民战争中,四川是遭受军事灾难最多的省份,许多军队在这里被绞死,把天府之国变成人间地狱,造成大量死亡。关于杀害舒的凶手,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当时农民军的首领张献忠这样做了,另一种是与后来清朝和满洲军队入关后在四川的大屠S有关。也有人认为是南明军和地主的地方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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