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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咏新荷应诏》原文出处译文及注释

用户:永贞 时间:2024-11-18 阅读: 我要投稿
沈约《咏新荷应诏》原文出处译文及注释赏析
古诗词是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承载着千年的历史与情感。比如本文:沈约《咏新荷应诏》原文及翻译注释,让我们一起来领略诗词的魅力与情感,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咏新荷应诏》原文
《咏新荷应诏》
沈约
勿言草卉贱,幸宅天池中。
微根才出浪,短干未摇风。
宁知寸心里,蓄紫复含红!
《咏新荷应诏》译文
荷花虽为草本花卉,但其有幸植根于皇宫中的池塘。花梗刚刚伸到水面,短小的枝干没有被暴风摇动。谁能知道在它小小的怀中蕴含着色泽艳丽、风格别致的花蕾。
《咏新荷应诏》的注释
应诏:遵从皇帝的诏命。草卉:草本花卉。宅:植根;生长。天池:本谓神话中的瑶池,指皇宫中的池塘。摇风:暴风宁知:岂知;怎知。蓄:蕴含。
简短诗意赏析
此诗咏荷以抒怀,是应诏之作。先写荷花植根天子之池受人注目,再描绘荷花初生水面的景象,之后表现荷花蕴育着的力量。此诗语言活泼机巧,生动有致。
作者简介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汉族,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德清)人,南朝史学家、文学家。出身于门阀士族家庭,历史上有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家族社会地位显赫。祖父沈林子,宋征虏将军。父亲沈璞,宋淮南太守,于元嘉末年被诛。沈约孤贫流离,笃志好学,博通群籍,擅长诗文。历仕宋、齐、梁三朝。在宋仕记室参军、尚书度支郎。著有《晋书》、《宋书》、《齐纪》、《高祖纪》、《迩言》、《谥例》、《宋文章志》,并撰《四声谱》。作品除《宋书》外,多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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