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剑与傅岩叟》原文
《送剑与傅岩叟》
辛弃疾
镆邪三尺照人寒,试与挑灯子细看。
且挂空斋作琴伴,未须携去斩楼兰。
《送剑与傅岩叟》译文
三尺长的莫邪剑剑光耀眼,让人胆寒,试着挑亮油灯细细品赏。这么好的宝剑如今只能空挂书斋与琴为伴,边敌猖獗却无法带着赴边杀敌。
《送剑与傅岩叟》的注释
傅岩叟:傅为栋,字岩叟,江西铅山人,曾为鄂州州学讲师,与稼轩来往甚密,彼此唱和颇多。镆邪:一作莫邪,古代宝剑名。相传春秋时吴人干将与妻莫邪善铸剑。尝铸二剑,分别以干将、莫邪名之,献给吴王(见《吴越春秋·阎闾内传》四),后以此作名剑代称。楼兰:汉时西域的鄯善国,在今新疆维 族自治区鄯善县东南一带。西汉时,傅介子奉命前往,计杀楼兰王,立功异域。后泛指侵扰西北地区之敌。此当借指北方的金国。
简短诗意赏析
全诗发英雄用武无地之慨。前两句挑灯看剑,雄心振起。后两句宝剑惟挂空斋与琴为伴,未可赴边杀敌,情绪一跌千丈。先扬后抑,貌似平静,实壮志难酬之愤喷薄而出。
作者简介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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