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ongguo de dizhen
[外文]:earthquake of China
我国是多地震的国家之一。远在3000多年前,《竹书纪年》中就有“夏帝发七年(公元前1831)泰山震”的记载。 最早描述的是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的陕西西周地震。几千年来积累的丰富地震资料,为地震研究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科学依据。我国又是最早发明地震仪,并用地震仪观测地震的国家。公元2世纪,张衡创制候风地动仪,设于京师(今洛阳),观测地震。近代我国于1930年在北京西山鹫峰设立了第1个地震台,次年又于南京北极阁设立了第2个地震台,出版了地震观测报告。
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地震科学发展迅速。我国地震科学工作者成功地预报了1975年辽宁省海城地震和1976年的四川省松潘地震,为我国地震科学作出贡献。
地理分布我国地震多呈带状密集分布,可划分为:
(1)东南沿海及台湾地震带。以台湾省及其邻近的海域地震活动最为频繁,次在粤、闽两省的沿海地带及南岛北部,也有较频繁的地震发生。
(2)北起沈阳,向南经辽东半岛、渤海湾、山东的郯城、安徽的庐江,最南可到湖北黄梅的地震带。 该带历史上多次发生过7级以上地震,甚至发生过8级地震。
(3)燕山南麓,华北平原两侧与太行山东麓、山西中部的一连串盆地和渭河盆地。是我国历史上强度大而频度高的地震活动带之一。
(4)我国中部的贺兰山、六盘山,向南越秦岭,通过甘肃文县,沿四川盆地的西北和西缘,直至滇东地区,总长约2000多公里的范围内,是我国规模巨大的强烈地震带,也是我国东西两部地震活动区的分界线。
(5)喜马拉雅—滇西地区,是地中海—南亚地震带经过我国的部分。该区震中密集,且屡有强震发生。
(6)从西昆仑至祁连山和河西走廊亦为地震分布带。
(7)新疆帕米尔至天山南北亦为地震活动带。
我国西部地震活动较频繁,且震中分散;我国东部地震活动不如西部频繁,但地震活动期延续时间长。台湾为一例外,是全国地震活动较高地区,频度高、强度大,震中十分密集。我国各省地震情况(见表)。
深度分布地震震源位置按深度可分为浅源(70公里以内)、中源(70~300公里)和深源(300~700公里)地震。我国的破坏性地震多为浅震。东部地区震源深度大致在30公里范围内,西部地区较深,约30~50公里。如1966年3月8日邢台地震 (M=7.2)和1970年1月5日通海地震(M=7.7)地震源深度均仅10公里左右。1976年7月28日唐山地震(M=7.8)的震源深度亦仅为16公里。
除浅源地震外,在帕米尔、新疆西南部、 南部及台湾省东南沿海等地,还有中源地震分布。我国的吉林省东部和黑龙江省东部的延吉—牡丹江一带,还有少数深源地震。 其深度多为500~590公里,少数为300~400公里。由于震源深度较大,即使震级很大,也不会对地表形成大破坏。
地震活动随时间变化的特征自公元1500年以后,我国地震活动有两次大的活动 :一次发生在1556~1739年;另一次是从1830年开始。这两次地震活动 之间的1740~1830年,地震活动则相对平静。如从较小区域作为一个活动单元进行研究,各个地震区的地震活动还有其各自的特点。
(1)盛衰交替。地震活动在不同地震区盛衰时间长短不一,同一地震区内的每次地震活动期历时大致相等。根据地震活动期的长短,约可分为3类:第1类活动期约300~500年,如华北、华南、青藏高原北部等地震区,第2类约为100年,如新疆中部及青藏高原中部等地震区;第3类约为几十年, 如台湾东部和青藏高原南部等地震区。各个地震区的活跃期都发生大量6级以上的地震。 除个别地震区外,每活跃期中都发生过8级的强烈地震。平静期内一般没有或很少发生7级以上地震。 6~6.9级地震亦很少发生。
(2)活动期的阶段性。每一活动期中可分孕育、发前、主发和余舒四个阶段。孕育阶段亦为地震能量的积累阶段,在各地震区的特续时间长短不同,差别也很大,短者不过十年左右(台湾省),长者达数百年以至千年(汾渭地堑和华北平原)。在发前阶段有不同程度的地形变化和各种物理场的变化,亦有以前震形式释放能量的,但仍以积累为主,持续的时间亦因地而异。主发阶段释放形可以有两种,有一次主震大释放的单发式,或几次大震构成主震大释放的连发式。随后进入余舒阶段,以一系列有规律性的余震序列将剩余能量释放完毕,地震区趋于平静,结束一个地震活动期。
(3)强震的重复。同一地震带中,各活动期的强震可在同一断裂段上甚至同一地点重复发生,X度地震也可以在原地重复。例如川西鲜水河断裂带西北段,于1816年和1923年都发生X度地震,则木河断裂带和安宁河断裂带交汇处1536年发生X度地震,1850年又发生X度地震等都是例证。
地震活动强度按地震活动强度和频度,我国地震大致可分为3类地区:
(1)强烈地区。包括台、藏、新、甘、青、宁、川西和滇等省区。这些地区的地震活动强度和频度大大超过其他地区,是我国地震活动最显著地区,自1900年以来的地震记录占全国地震总数的80%。
(2)中等地区。有冀、晋、鲁、陕西关中地区、辽南、吉林延吉地区、皖中、闽粤沿海和桂等省区。这些地区的强震震级可达7~8级,但频度较低,地震的分布也不如前类地区密集。自1900年以来的地震记录占全国地震总数的15%。
(3)微弱地区。有苏、浙、赣、湘、鄂、豫、黔、川东、黑、吉及内蒙古的大部分。这类地区仅偶尔发生破坏性地震,较大震级亦仅6级左右,强震间隔时间较长,一般均在百年以上。自1900年以来,破坏性地震较少,只占全国地震的5%。
地震与活动性断裂的关系与世界上绝大多数地震一样,我国地震的孕育与发生和活动断裂有密切关系。到目前为止,我国记录的8级地震,均发生在延伸长度达数百公里以上的强烈活动的大断裂带上或断陷盆地内;7~7.9级地震中,绝大多数发生在长达100公里以上的活动断裂及其控制的断陷盆地内;6~6.9级地震中的90%以上均与长达数十公里以上的活动断裂及其控制的断陷盆地有关。
我国强震分布还和活动断裂带的特殊构造部位有关:
(1)有50%左右的强震发生在不同方向的活动断裂带的交汇部位。 例如1927年甘肃古浪8级地震即发生在北西西向祁连山北缘深断裂和古浪—宕昌北北西向断裂交汇处;1975年辽宁海城地震发生在郯城—营口深断裂带北段的北北东牛居—油燕沟深断裂和北西向大洋河断裂的“汇而不交”的复合部位。
(2)15%左右的强震发生在活动断裂的拐弯地段, 例如1920年海原8.5级地震发生在北西向祁连山北缘深断裂向南南东方向拐弯的地段。
(3)15%左右的强震发生在活动性大断裂的强烈活动地段,例如1960年新疆玛纳斯 8级地震发生在北西西向准噶尔盆地南缘深断裂活动强烈的地段。
(4)还有一些强震发生在活动断裂的端部或闭锁段。 裂如 1949年新疆轮台西北7.25级地震可能是发生在东西向秋立塔克断裂的东端。
按强震和活动断裂的活动时间统计,我国大陆地区6级以上地震约 70%发生在第四纪以来有明显活动的断裂上,约20%强震发生在新第三纪以来有活动的断裂上,只有10%的强震分布在新生代以来活动断裂带上。
我国地震活动与板块构造的关系我国除了喜马拉雅、台湾东部海域地区外,主要位于欧亚板块内部。绝大多数地震属于板内地震类型。然而,我国地震的发生却与欧亚板块、印度洋板块、太平洋板块及菲律宾板块的相互作用密切相关。这些板块的运动及其间的相互作用,为我国地震的发生提供了动力条件。台湾和东南沿海受菲律宾板块和欧亚大陆板块碰撞的影响,而且距碰撞带较近,因而地震的强度、频度均为全国之冠。华北各省,包括辽、冀、鲁、苏北、晋、豫、陕、宁等省区,主要受太平洋板块向西推挤的影响,其间有些地区同时受到太平洋、印度洋板块两方面压力的影响。上述地区均为多震区,地震强度甚大。我国西南及西部地区,包括川西、滇、藏、青、甘、新各省区,大多受印度洋板块向北推挤的影响。印度洋板块和欧亚大陆板块发生碰撞,引起青藏高原抬升,使在碰撞带上地震频度高、强度大。我国黑龙江省和吉林省东部的深震区,其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其以东的太平洋板块向西直接俯冲的结果。此外,我国南方及东南各省区,地震活动都较少,可以称为相对的稳定区。这种现象解释为太平洋板块在小笠原及马里亚纳海经过一次俯冲反,向西推移至菲律宾板块西缘,经过第2次俯冲扣已没有剩余更多的推移力,因而我国南方各省区的地震活动显得微弱。 另外, 黑龙江、吉林西部和内蒙古地区亦为较稳定地区,可能因太平洋板块经过北海道东和锡霍特—阿林两次俯冲后,压力已大部分消失之故。
参考文章
我国的地震(earthquake of China)我国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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