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ixinglun
[外文]:doctrine of knowing and doing
我国关于知行关系的理论。知指知识、思想、认识,行指行为、实践。这虽然是一个哲学理论,但也包含了极其深刻的心理学思想。
商代初期的伊尹说:“弗虑胡获,弗为胡成。”意指不思虑怎么能搞清楚,不去做怎么能成事。稍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流行的是一种知易行难的说法,“非知之艰,行之惟艰”。孔子重视学习,更重视行;墨子也很重视行,认为检验言论是非有三个标准,其中之一是见之于行的实效,即“于何用之”。战国后期的荀子主张知和行的统一说,指出行可以产生知,知通过行而得到。他说:“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而止矣。”“知之而不行,虽敦困”。就是说,学习而得到的认识有深浅不同,而达到知以后仍要通过行的验证;知道的虽然扎实(敦),如不通过行的证明,还一定会碰到困难。这里荀子提出了知行之间的相辅相成,即“知明而行无过矣”。这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某些现代心理学仍然存在强调一面而形而上学地忽视甚至抹杀了另一面的倾向。汉代董仲舒在谈到知行问题时说,“凡人欲行为皆以其知先规而后行之”,显然这是片面强调知对行的作用,但这一看法被我国后来的许多思想家所接受。
到唐代,柳宗元对知行问题提出了有创新意义的见解。他认为,人的心理实质,来自天赋的只有两方面,“刚健之气”和“纯粹之气”,前者就是意志,即行;后者就是认识,即知。他指出,“夫天之贵斯人也(造物的使人成为可贵的地方),则付刚使纯粹于其躬(在于把刚健和纯粹两种气赋予他的身体),倬为至灵。……刚健之气钟于人也为志(刚健这种气在人身上就是意志),……则志者其一端耳(但意志只是他的一方面)。纯粹之气注于人也为明(纯粹之气进入了人体就具备了明了事物的知),……则明者又其一端耳。举斯二者,人伦之要尽是焉。”这些话说明,柳宗元认为人的高度发展的心理,主要是由知和行两方面构成的。不足的是,他只指出了这样的重要事实,而并没有从发展的角度加以理解,尤其是没有注意到它们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到宋代,对知行的问题有了较深入的理解。首先是程颐,他说:“须是识在所行之先”,“知了方行得”。又说:“君子以认识为本,行次之”,强调知先于行且重于行。朱熹继承了程颐的学说并有可贵的发展,提出了“知行常相须”的观点,并指出“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把知行的辩证关系说得较为清楚了。这是一个十分积极的观点,不足之处是仍没有克服知先于行且重于行的片面性,也没有说清“常相须”在什么地方。
明代的王守仁主张知行合一论,他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这是一种抹杀了知行本质区分的形而上学的看法。较之王守仁稍后的王廷相却较重视行。他说的行也称为“履事”、“习事”、“实历”或“练事”,相当于现在所说的实践。他说:“讲得一事即行一事,行得一事即知一事,所谓真知矣。徒讲而不行,则遇事终有暗惑。”“练事之知,行乃中几。讲论之知,行尚有疑。何也?知,在我者也。几,在事者也。譬久于操舟者风水之故审矣,焉往而不利涉?彼徒讲于操舟之术者未涉江湖而不胜其恐矣,安所济之哉?”王廷相所阐明的是,经过实行的知,行起来才能合乎事物的规律(几);讲论的知则行起来还是要有疑惑的。这些论断是从实际体验得来,符合实际情况,不局限于概念的推论。王廷相是重视行的,但并不低估知。他主张知和行并重,即“知行兼举”。他说:“学之术有二,曰致知,曰履事。兼之上也”。是说学习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求知,二是做事,能兼顾两者较好。这是王廷相高度辩证思想的表现,是他在知行问题上超出程、朱、陆、王的主要地方。
在我国古代思想家中,对知行理论贡献较大的是明代末年的王夫之。他尖锐地批判了过去一切重知轻行的不正确说法,强调行和知同样重要,指出行终究是主要的,且容易受到忽视。他完全赞同《说命》中“非知之艰,行之惟艰”这句话,但并不把知和行强分先后而认为行是较为重要的,而且进一步指出知和行是不相离的。指出知行相辅相成,各有功用而不能合一。“知行相资以互用。惟其各有致功而亦各有其效,故相资以互用。则于其相互,益知其必分矣。同者不相为用,资于异者乃和同而起功,此定理也。不知其各有功效而相资,于是姚江王氏(王守仁)知行合一之说得借口以惑世”。
到了近代和现代,我国的知行论仍不断地发展。我国新 革命的先驱国父,一反长久以来一直流行的“知易行难”的观点,根据革命实践中的体会,提出了“知难行易”的学说。后来, 同志在《实践论》这一重要著作中也阐明了知和行的关系问题。他所说的实践就相当于行,他所说的认识当然就是知。他论证了实践和认识间密切的关系,明显地把实践(行)摆在首要地位,指出实践可以验证、改正、完善认识,也可以取得新的认识。反过来,在实践中提高的认识也能更好更有效地指导实践。
综上所述,从古到今,我国在知行论问题上的研究取得了极大的成绩,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1)知和行是有实质区分的,具有不同的作用,不能偏废,也不能相混同(合一);
(2)知和行是不可分离的,有密切的相辅相成的关系,也就是“常相须”或“相资互用”的关系;
(3)知和行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统一的关系。在这个矛盾统一的关系中一般总是行处于主要方面。当然,在一定的具体情况下,在特定的时间内也可以是知重于行。如在做科学研究这种实践中,其主要目的就在于求得认识,因此,知行二者谁先谁后,谁难谁易,谁重谁轻,要依具体情况来定,难于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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