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hongguo shiye guanli jigou
[外文]:organizations of geological undertakings and management in China
1949年以前我国的地质事业很薄弱,基本上是只有地质调查研究机构而没有地质管理机构。1913年章鸿钊创立了工商部地质调查所,后由丁文江、翁文灏等相继开拓,得到发展。1918年改名为中央地质调查所,负责全国地质矿产的调研工作。它设有新生代(包括北京人的发掘)、地球物理(包括地震)、土壤、燃料等研究室和两个地区分所。1938年起相继成立了 9个省级地质调查所,1941年成立了进行矿产地质勘查的西南矿产测勘处(后改称矿产测勘处)。
1949年我国成立后,地质工作蓬勃发展。1950年在中央地质调查所和矿产测勘处等单位的基础上成立了全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1952年改组为我国地质部,后易名地质矿产部(见我国地质矿产部)。从50年代初起, 其他有关部门也开展了与本部门有关的地质工作,渐次设立了自成系统的地质事业和管理机构。至1988年,从事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管理的有冶金工业部、石油工业部、煤炭工业部、核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国家建材局、轻工业部和有色金属总公司。这些部门还都设有不同层次的专业地质研究机构。其中冶金、石油、煤炭等工业部还都建立了培养地质科技人才的中等或大专院校(见我国地质教育机构)。1988年石油、煤炭、核 3个工业部并入新成立的能源部,并分别改称为相应的总公司,但其业务及管理职能未变。现仍从事相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等工作的有铁道部、水利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地震局和环保局;从事海洋地质工作的有国家海洋局。其中地震、环保、海洋3个部门都设有相应的地质研究机构,海洋局所属学校设有海洋地质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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