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anzi jianhua
[外文]:simplification of Chinese characters
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把汉字加以简化这项工作,一是指被简化了的汉字。后一含义一般多称为简化字。简化字是繁体字的对称。同一汉字,简体比繁体笔画为少。简化字旧称破体、小写、简体字、简易字、简字、手头字、俗体字、俗字。简化汉字,在古代是汉字形体的自然演变,到近代是字形的有意识的改革。
汉字的简体早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汉字就有了简体。发展到小篆时期,很多字体简化了。到了隶书和楷书时期,简化的字体更多。在汉魏六朝的碑刻中,在唐代的写经里,都有不少简体字。宋代以后,简体字由碑刻和手写转到雕版印刷的书籍上,从而扩大了流行的范围,数量也大大增加。到了近代,太平天国在其文书以至玉玺上都使用简体字。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提倡简体字的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1921年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提出了整理汉字的办法:限定通俗用字在2000汉字左右;减少笔画,第一步采用已有社会基础的简体字,第二步把其他笔画多的字也加以简化。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由陆基、 、杨树达联署。这个提案是把简体字作为运动推行的号召。提案指出:“文字本是一种工具,工具应该以适用与否为优劣之标准。笔画多的,难写、费时间,当然是不适用。笔画少的,容易写、省时间,当然是适用。”“改用拼音是治本的办法,减省现行汉字笔画是治标的办法”,“治标的办法实是目前最切要的办法。”提案主张把这种过去只通行于平民社会的简体字,正式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上。
钱玄同把简体字的构成归纳为8种:
(1)全体删减,粗具匡廓(如“冎”作“龟”;
(2)采用草书(如“為”作“为”);
(3)仅写原字的一部分(如“聲”作“声”)④原字一部分用很简单的几笔替代(如“觀作观”);
(5)采用古体(如“雲”作“云”);
(6)音符改少笔画(如“燈”作“灯”;
(7)别造简体(如“響”作“响”);
(8)假借他字(如“幾”作“几”)。
此后,接连出版了几种系统整理简体字的书籍:1928年,商务印书馆出版胡怀琛的《简易字说》,书中提出 9种简易字汇,除日本字、译音字、复音字外,收简体字 300多个;1930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刘复、李家瑞合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谱》,根据《古烈女传》等12种书收简体字1600多个,反映了 百年来简体字的发展情况;同年,北京自清榭出版卓定谋的《章草考》,收集了106种章草资料得章草3000个;193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国民 教育部公布的《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不少简体字。《国音常用字汇》说明中指出:“宋元以来有一种通俗的简体字,旧称破体或小写,其笔画较普通之体锐减,赴速急就,颇切实用。现在应该把它推行,使书写处于约易。故本书对于习见之简体字,酌收若干,用小字附注于普通体之下,以示提倡。”1934年,我国图书馆服务社出版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收简体字353个。同年,徐则敏在《论语半月刊》上发表《550俗字表》。1934年,钱玄同又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集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1935年,在钱玄同的主持下编成《简体字谱》草稿,收字2400多个。
1935年新春,上海文化界人士陈望道等组织“手头字推行会”,选定第一批手头字300个。二月间由文化界200人和《太白》、《世界知识》、《译文》等15个杂志联名发表“推行手头字缘起”。在简体字运动日益发展的形势下,到1935年8月, 教育部不得不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这个简体字表是钱玄同主持编写的《简体字谱》草稿中的一部分。到1936年2月, 又通令收回。这个时期,其他的简体字出版物有:1936年10月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学社出版的容庚的《简体字典》,收字4445个。都本草书,省笔而不失旧形,保持原字轮廓。1936年11月北新书局出版陈光尧的《常用简字表》,收字3150个。其中来自草体的占48%,来自俗体的占40%,有些字经过作者改写。1937年5月,北平研究院字体研究会发表《简体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个。
时期,简体字的发展主要在当时的解放区。解放区的油印报刊采用并创造了许多简体字。我国建立后,不仅解放区使用的简体字在全国广泛流行,而且经过有组织、有领导的搜集和整理研究,最终公布了全国通用的简化字,确定了简体字的合法地位。
我国建立后的简化汉字工作1950年,中央人民 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当时依据的原则是:整理已经通行的简体字,必要时根据已有简体字的简化规律加以适当补充,所选定补充的简体字,以楷体为主,间或采用行书和草书,但注意容易书写和便于印刷;简体字的选定和补充,以最常用的汉字为限,不是每一个繁难的汉字都简化。后经过征求意见,决定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于1951年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
1952年2月5日我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在《第一批简体字表》基础上,经反复研究和多方听取意见,于1954年底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草案分三个部分:
(1)798个汉字简化表草案;
(2)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表草案;
(3)汉字偏旁手写简化表草案。1955年2月2日,我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中央一级的报刊上发表《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50多种报刊上试用。1955年7月13日, 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 任主任委员,郭生、马叙伦、 任副主任委员,张奚若、沈雁冰、许广平、朱学范、邵力子、张修竹、项南、徐忻、老舍、曾昭掄、邓拓、傅彬然为委员。1955年9月,我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征求意见结果提出修正草案。删除原草案中的《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表草案》和《汉字偏旁手写简化表草案》,并把798个简化字,减为512个,增收简化偏旁56个。修正草案经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简化字由512个增加为515个,简化偏旁由56个减少为54个。
修改后的修正草案经 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1956年1月28日, 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1月31日由《人民日报》正式公布。
《汉字简化方案》共分三个表。第一表为已经大部分报刊使用,即可正式应用的230个简化汉字。(表1)第二表为先试用两个月,经过修正再正式推行的285个简化字。(表2)第三表为先试用两个月,经过修正,再正式推行的54个可类推的简化偏旁。(表3)
经过试用,《汉字简化方案》中的三个简化偏旁作了修改:魚(金)改为钅,(鱼)改为鱼,乌(鳥)改为鸟,乌作烏的简化字。此外,三个简化字作了调整:娄(婁、嘍)改为娄(婁)不兼嘍,彻(徹、澈)改为彻(徹)不兼澈,仓(倉、艙)改为仓(倉)不兼艙。
简化汉字的原则是:“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约定俗成是在社会习惯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尽量采用已经流行的简化字,只作必要的修改补充。这是为了既照顾初识字人的容易学习,也照顾已识字人的使用习惯,便利简化字的推行。稳步前进是不把需要简化的字一次解决,而是分期进行;每期简化的字,也不是一次推行,而是分批使用。
《汉字简化方案》的简化方法是:
(1)保留原字轮廓。如“冎”作“龟”、“慮”作“虑”②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而省略其他 。如“聲”作“声” 、“醫”作“医”;
(3)改换笔画较简的声符。如“擁”作“拥”、“戰”作“战”;
(4)另造新形声字。如“驚”作“惊”、“護”作“护”;
(5)同音代替。如“里”代“裏”“丑”代“醜”;
(6)草书楷化。如“專”作“专”、“東”作“东”;
(7)会意。如“衆”作“众”、“從”作“从”;
(8)用简单的记号代替复杂的偏旁。如“鷄”作“鸡”、“歡”作“欢”、“ 難”作“难”;
(9)采用古旧字体。如“塵”作“尘”等。
1964年2月24日, 又批示:《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化字用作偏旁时,也同样简化;偏旁独立成字时,除讠、饣、乡、钅四个外,其他也要简化。1964年5月,我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这个批示编辑出版了《简化字总表》。《简化字总表》分为三个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字。1986年10月重新发表时又删去“迭”、“象”两字)。
《简化字总表》中有少数字附有注解。例如干是乾(g╣n)的简化字,但乾坤的乾(qián)并不简化;吁是籲(yù)的简化字,但长吁短叹的吁仍读xū等等。
《简化字总表》有两个附录:一个是1955年文化部和我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39个选用字,这些字习惯上被看作简化字。二是更改了的原来使用生僻字的地名。
海外一些国家华人社会的汉字简化1969年,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502个,供华人社会之用。其中大多与我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不同的只有67字。如场作、开作等。新加坡把这些字称为异体简化字。1974年,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2248个。其中只有10个是我国尚未简化的。如窗作囱,要作等,其余的都与我国的《简化字总表》相同。1976年5月,新加坡共和国教育部又对《简化字总表》进行修订,颁布《简体字总表》的修订本,删除这10个我国没有简化的字和67个异体简化字,做到与我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马来西亚于1972年成立“马来西亚简化汉字委员会”,研究拟订马来西亚华人社会使用的简化汉字。1981年2月28日出版《简化汉字总表》,收简化字2238个,也与我国的《简化字总表》一致。
泰国教育部本来规定兼教华文的学校一律不准用我国公布的简化字教学,后来联合国接受我国的简化字,国际上也都承认,于是宣布取消原来的限制,允许一部分兼教华文的学校教学。1983年12月18日又同意所有华文学校都可教学。泰国教育部还通知各有关部门发行简体字与繁体字对照的手册,并在兼教华文的小学课本上附加简体与繁体字对照表。
一些使用汉字的国家的汉字简化日本的简化字日本使用汉字有1900多年的历史,民间也长期流行一些简化字。1946年11月16日日本内阁训令第二号,内阁告示第三十二号公布为数1850个的《当用汉字表》,其中有131个简化字。这131个简化字中,与我国相同的有53个:宝、参、蚕、惨、痴、虫、担、辞、胆、当、党、灯、点、独、断、堕、国、号、会、挟、尽、来、礼、励、楼、乱、欧、麦、寝、区、声、湿、寿、枢、属、数、双、狭、献、学、医、余、昼、嘱、装、壮、状、随、台、体、万、峡、旧。字形稍异的有9个:
我国:触 写 条 窃 与 誉 炉 殴 称
日本:冃 嶪 冊 嶥 儉 冮 冩 儰 兙
南 的简化字1983年4月26日南 《 日报》公布第一批简化字90个,在《 日报》上使用。其中与我国相同的有区、国、欧、旧、担、断、独、当、胆、党、乱、礼、宝、寿、属、数、湿、声、辞、随、医、余、蚕、嘱、虫、会、学、献、号29个,字形稍异的有儰、儉、冮、冃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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