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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尘 识

[拼音]:gen chen shi

佛教的三个范畴。“根”,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认识器官。前五根属生理部分;“意根”,则属心理部分。“尘”,指色、声、香、味、触、法六种现象,因被认为象尘埃一样沾污人的情识,故名。前五尘属于物质现象;“法尘”作为意识的境界,属于精神现象。“识”,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认识能力及其认识内容。前五识是感觉;“意识”则近乎通常意义的意识。六根、六尘、六识,包含有认识主客观世界的广泛内容,也合称之为“十八界”,即以人的认识为中心,将世界一切现象分为十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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