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in-Han muzang
秦、西汉、新莽和东汉时代的墓葬。在考古工作中大量调查发掘的,主要是统治阶级的墓。在墓的构造方面,除秦和西汉前期继续流行战国时代以来的竖穴式土坑木椁墓以外,从西汉中期以后,主要采用横穴式的洞穴作墓圹,用砖和石料筑墓室,其特点在于模仿现实生活中的房屋。在地面上普遍筑坟丘,并建祠堂,树墓碑,立墓阙,置人物和动物的立体石雕像。从西汉中期以后,盛行夫妻同墓合葬。在随葬品方面,除了各种实用的器物以外,还使用大量的专为随葬而作的模型类陶质明器。以人殉葬的制度, 到汉代基本上已告终止。从秦始皇陵开始,较高统治者的坟墓有特殊的规制,开创了我国历代皇帝的陵寝制度。贫民和刑徒的墓,构造简陋,随葬品贫乏,与统治阶级的陵墓形成鲜明的对比。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的墓葬,在墓制、葬俗和随葬品方面有各自的特点,但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中原的影响(见贵州西部汉墓、晋宁石寨山滇墓、西丰西岔沟墓地、札赉诺尔墓地)。
秦汉墓葬的考古调查发掘,开始于20世纪前期,但有计划的、大规模的工作是从我国成立后开展的。据不完全统计,已经发掘的墓总数约在万座以上。大量墓葬的调查发掘,为全面地研究秦汉时代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见秦汉考古),同时具体地究明了当时的丧葬制度及其发展、演变的情形。
墓的种类秦汉时代的墓葬与前代相比,其特点之一,是墓的形制和构造富于变化,种类较多。统治阶级的墓,主要有木椁墓、土洞墓、空心砖墓、砖室墓、石室墓和崖墓等。除木椁墓的墓室是竖穴式的以外,其余各类都是横穴式的,为先秦少见或不见。
木椁墓其形制继承商周以来的木椁墓。主要流行于秦和西汉前期至中期,在长江流域以及南方和北方的边远地区则延续到西汉后期,甚至东汉前期。墓室一般都是长方形的竖穴式土坑,坑内筑木椁。规模较大的墓往往设一斜坡式或阶梯式墓道。陕西省咸阳杨家湾汉墓的墓道成曲尺形,是罕见的例子。湖北省和湖南省境内的秦和西汉前期的木椁墓,继承战国时代楚地的传统,用一种密度很大的白色或青灰色的膏泥填在棺椁周围,有很好的防腐作用,使遗体和随葬品保持不朽。
棺椁承袭周代的礼制,有一定的等级制度。例如:湖北省江陵凤凰山168号墓墓主为“五大夫”遂少言,其爵位在汉代二十等爵中属九等,略高于八等“公乘”以下的民爵,身份相当于县令,用二棺一椁。湖南省长沙马王堆汉墓中的1号墓所葬为轪侯利苍的夫人,其棺椁按诸侯的规格,用四棺一椁。北京大葆台1号墓所葬为燕王或广阳王,用五棺二椁,比列侯高了一等,与“天子棺椁七重”之制相同。但有时也并不严格,如长沙马王堆2号墓所葬为轪侯利苍本人,却只用二棺一椁。高级贵族的棺椁有所谓“梓宫、便房、黄肠题凑”之制,其实例见于北京大葆台墓和长沙咸家湖曹墓等(见大葆台汉墓、长沙汉墓)。
土洞墓又称洞室墓。战国中晚期已开始出现,但很少。到秦汉,在黄河流域和北方大量流行,并延续到以后各代。其墓室是横穴式的土洞,前部一侧或两侧往往设耳室。墓道多为长方形竖井,也有狭长斜坡式的。这种墓构造较简单,规模不大,墓主属于下层地主阶级。
空心砖墓战国中晚期开始出现,西汉在中原和关中一带大量流行,到东汉即告绝迹。在横穴式的土洞内,用空心砖堆砌墓室。墓道多为竖井式。西汉前期,墓室呈长方形,形状象木椁。到了西汉中后期,顶部往往砌成屋顶状,前壁作成门的样子,显得象房屋。墓室内的砖面上印有花纹和图像。河南省洛阳西汉后期的个别墓里还绘有彩色的壁画,题材有天象、“四神”、神话人物及历史故事等。这种墓的墓主多属中下层地主阶级。
砖室墓西汉中后期开始出现于中原和关中地区,不久便迅速普及,到东汉已流行全国,并盛行于以后各个时代。墓室用小型长方砖砌筑,有时局部使用楔形砖和榫卯砖。顶部或券筑成圆弧形,或叠涩成穹窿状。墓的大小不一,往往附有耳室。贵族和大官僚的墓,规模宏大,除后部的主室外,多设前室、中室或侧室,在布局上模仿他们的府第。诸侯王等大贵族的墓,沿袭西汉木椁墓中黄肠题凑之制,但用方石代替柏木,如河北省定县的中山简王刘焉墓。
东汉贵族官僚的砖室墓,往往施彩色壁画,其题材主要是显示墓主人的身份、经历、日常生活和产业财富等。(见彩图)例如:河北省望都1号墓多绘墓主人的属吏和侍从,将墓室布置得有如他的府署。河南省密县打虎亭2号墓绘车骑出行和宴会百戏图等,表现了墓主人生前的显赫威势和豪奢生活。当时壁画的题材,还包括古代圣贤、忠臣义士、孝子列女故事以及神仙、祥瑞、天象和“四神”的图像等(见汉壁画墓)。东汉时,四川省境内的砖室墓,有时在砖壁上另嵌一种模印着画像的砖,称为“画像砖墓”。画像的题材有讲经、宴饮、乐舞、车骑等地主官僚阶级的生活场面,也有收获、渔猎、采桑、舂米、酿酒、煮盐等各种社会生产活动的情景(见汉画像砖墓)。
石室墓开始出现于西汉后期,主要盛行于东汉一代。其分布以山东省到江苏省北部、河南省到湖北省北部、陕西省北部和山西省西部、四川省中部为最多。墓室用石材构筑,有的则为砖石并用,绝大部分在石材上雕刻各种画像,故称画像石墓。墓的规模往往甚大,墓主多属贵族官僚。除主室外,还有前室、左右侧室,顶部除用石材平铺以外,还多有叠涩成覆斗状的。墓门有用石材制成的门额和门扉。画像的内容和题材,与砖室墓中的壁画相似,亦以墓主人的生平事迹为主题。 山东省沂南画像石墓,全部用石材建成,规模大,构筑整齐,画像内容丰富,雕刻精致,是画像石墓的典型。有的石室墓和砖石混合结构的墓,除石刻画像以外,还绘有彩色壁画。辽宁省辽阳附近的汉末、魏晋石室墓,施彩色壁画而无雕刻(见汉画像石墓)。
崖墓开始出现于西汉,在河北、山东、江苏等省均有发现。东汉时,四川境内特别流行,并延续到三国和六朝时期。这类墓在山崖或岩层中开凿横穴式墓室,形制、规模大小不一。墓道有的为狭长的横穴,有的则为小型的竖井。大贵族的墓,如河北省满城汉墓和山东省九龙山汉墓,在山崖间穿凿巨大的洞穴,全墓可分耳室、前室和后室等部分。四川省境内的汉代崖墓,往往几十个墓聚集在一处,形成一片很大的墓地。有的大墓在岩壁上雕刻画像,其题材与石室墓中的画像亦有相似的。
地面上的设施主要有坟丘、墓碑、祠堂、墓阙、人物和动物的立体石雕像等。除坟丘系继承战国时代的旧制而加以发展以外,其余都是汉代新兴的。一般的情形是,墓域最前方是一对墓阙,由此往后,神道两侧置动物和人物的石雕像,然后是祠堂,其后是墓碑,之后是坟丘。有的大墓,以坟丘为中心,墓域周围筑墙垣。汉代墓域的这种设施,对后世有很长远的影响。
坟丘秦汉时在墓上筑坟丘,比战国时代更为普遍。除崖墓以外,各类墓上都有。现存较大的坟丘,多是属于大型的木椁墓、砖室墓或石室墓的。坟丘都用夯土筑成,规格因墓主人的身份,财富不同而有差别。汉律规定,列侯坟丘高4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等差,但实际上不一定都严格按照规定。一般的坟丘,多呈截尖方锥状。陕西省兴平县卫青墓和霍去病墓的坟丘,分别象庐山和祁连山,则是特例。
墓碑主要流行于东汉。用石材制成。碑身长方,上端顶部成圆弧状或等腰尖角状,碑额穿一圆孔。碑文记述墓主人的家世、经历,多作颂扬之词,并记明其死亡日期。碑阴一般刻立碑的门生、故吏等的姓名,有时并刻其所资助的钱数等。汉代墓碑见于著录的甚多,有的墓碑保存至今。天津市武清县东汉雁门太守鲜于璜墓,其墓碑完好无损,并附有长方形覆斗状碑座。
祠堂又称祠室,或称冢舍,诸侯王的祠堂则称祠庙。墓前建祠堂始于西汉,东汉时进一步流行,系供祭祀之用,其渊源或可上溯到商周时代的墓上建筑物。西汉中期的满城汉墓,近处有祠堂遗迹,推测为木构建筑,屋顶铺瓦。东汉时祠堂多有用石料建成的,壁间往往雕刻各种画像,现存的实例有山东省长清县的孝堂山石祠和嘉祥县的武氏石祠。
墓阙墓域设门,门外立阙,开始于西汉。东汉时进一步流行,多用石料作成,往往雕刻各种画像,并勒题额,或标官职、姓名,或记营造年月。现存石阙如山东省嘉祥县的武氏阙、四川省新都县的王稚子阙和雅安县的高颐阙,都属东汉时代的墓阙。
人物和动物石雕像西汉时已出现,霍去病墓前即有石人与石兽,但仅为个别特例,而且形象不够规格化。普遍流行并成为定制,则在东汉。人物雕像主要为亭长或门卒等,以示守卫墓域。动物雕像有狮、虎、马、羊等类,前两者多附双翼,或刻文字,标明为天禄、辟邪,含有镇墓之意。
葬具和葬俗秦汉时代(主要是西汉以后)与战国时代相比,在葬具形制、遗体处理方式和合葬方式等方面,都有新的变化。
棺椁木椁墓中的棺椁,承袭周代“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的礼制,按墓主人的身份不同,其规格从一棺一椁到五棺二椁,有再重、三重、五重、七重的区别。我国古代棺、椁并称,两者同属葬具,但木椁墓中的木椁其实是墓室内的构造,故称椁室。在砖室墓和石室墓等横穴式墓中,墓室本身就起了椁的作用,有时可称砖椁和石椁,而墓内的葬具则有棺无椁,而且,除个别例外,棺也不再是双重或多重的了,因此,周代棺椁的旧制在这里已不存在。西汉棺的制作是以榫卯拼接,有时用“细腰”合盖。东汉则普遍使用铁钉。贵族官僚的棺材,常髹漆施彩绘,十分精致。
非衣和铭旌按照周代以来的丧礼,汉代出殡时张举一种旌幡,入葬时覆盖在棺上。长沙马王堆1号墓、3号墓和山东省临沂金雀山 9号墓中都发现了这种旌幡。它们都用绢帛制成,绘有彩色图画,故称帛画(见彩图)。据马王堆1号墓中的竹简记录,这种旌幡或可称为“非衣”。类似的旌幡,在甘肃省武威东汉墓中也有发现,往往没有图画,但都书写着墓主人的籍贯姓名,代替了非衣中的肖像,这便是“铭旌”。
葬式战国时代盛行的屈肢葬,到西汉前期即告绝迹。从西汉到东汉,仰身直肢的葬式遂成定制。
玉塞和玉琀大概是为了使遗体保持不朽,出于对玉的迷信,从西汉到东汉,流行用各种形状的小玉具遮盖死者的双目,充塞死者的耳、鼻、口等孔穴。含在口中的称琀,往往制作成蝉形。
玉衣又称玉匣,为皇帝和高级贵族所使用。系用许多四角穿有小孔的玉片,用金丝、银丝或铜丝缕编而成。始于西汉前期,其流行仅限于两汉,曹魏时即被禁止。 死后身穿玉衣入葬,目的在于使遗体不朽。从出土的实物并结合文献记载看,西汉的玉衣多为金缕,东汉则按等级,皇帝用金缕,诸侯王和始封的列侯用银缕,其他多用铜缕。(见彩图)
合葬与家族墓地西汉前期和中期,夫妻合葬与以前一样,采取异穴合葬的方式,即两人分别葬在两个并排紧靠的墓中,马王堆汉墓和满城汉墓即如此。西汉中期以后,制度一变,除帝陵以外,一般都采取夫妻同墓合葬。横穴式的墓室,为同墓合葬提供了方便。
汉代的庄园经济,使地主阶级的家族关系十分紧密。表现在丧葬制度上,家族的墓地往往被长期延续使用,一家数世,父子兄弟并葬。死在异乡的人,也必须归葬于故乡的家族墓地,即所谓“归旧茔”。陕西省华阴的弘农杨氏家族墓地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见潼关吊桥杨氏墓)。
随葬品汉代地主官僚阶级的丧礼和葬俗,其中心思想之一,是把死人当作生人看待,即所谓“谓死如生”。所以,在墓室的形制和结构上模仿现实生活中的房屋,并尽量将生人所用的器具、物品纳入墓中,甚至将房屋、田地和牲畜之类也制作成模型和偶像,以供随葬。总之,汉墓中的随葬品,要比前代更为复杂、多样化。湖南省长沙马王堆汉墓、湖北省江陵凤凰山汉墓等许多西汉前期的墓中,与战国时代的墓一样,存放着用竹简编成的簿册,记录各种随葬品的名称和数量,称为“遣策”。湖北省云梦大坟头汉墓、江苏省海州汉墓等西汉前期和中期的墓中则有长方形木版,书写着随葬品的名称和数量,可称“賵方”。
食物食物是汉墓中的主要随葬品,但不易保存。马王堆1号墓因有严密的防腐设施,发现甚多,计有稻米、大麦、小麦、黍、粟、大豆、赤豆等粮食,甜瓜、枣、梨、梅、杨梅、葵(冬苋菜)、芥菜、藕、笋等瓜果和蔬菜,猪、牛、羊、狗、鹿、兔等兽类,鸡、鸭、鹤、斑鸠、鸮、雁、喜鹊、麻雀、鸳鸯、竹鸡、雉等禽类,鲤鱼、鲫鱼、鳜鱼、银锢、鳡鱼等鱼类。它们多被作成饭、饼,烹调成各种羹肴,加上糖、蜜、酱、盐等调味品和各种酒类,其名称见于墓中的“遣策”。满城1号墓和2号墓中有30余个大陶缸,有的写着“黍上尊酒十五石”、“甘醪十五石”、“稻酒十一石”等字样,缸内都有酒的痕迹,估计所装的酒共达5000多公斤。
衣物各种衣物和衣料,也是重要的随葬品。马王堆1号墓中随葬的衣物,计有绵袍、夹袍、单衣、单裙、鞋、袜和手套等类,并有大量成幅的绢、纱、罗、绮、锦和刺绣等丝织品放置在竹笥中(见彩图)。江苏省海州霍贺墓和侍其繇墓的賵方中都记录着随葬的各种衣物的名称和数量。
器皿随葬的器皿有铜、漆、陶等类。主要是容器,盛放各种食品,也有酒器和盛水器。铜器有鼎、钫、锺、壶、樽、盘、匜、斗等,与前代相比,数量已相对地减少,而且多已失去了礼器的性质。漆器有鼎、钫、壶、盘、匜、杯等,在随葬品中所占的比重增加。特别是在长江流域,有的墓内用大量的漆器随葬而不用铜器。陶制的容器如鼎、钫、壶、瓮、罐、盆、盘等,种类较多,数量尤大,这与汉墓中盛行用大量食物随葬有关。铁器有釜和甑等炊器。
生活用具、武器和装饰品生活用具有灯、熏炉、博山炉、火炉、熨斗、尺、镜、漏壶等铜器,带钩、剪刀、缝衣针等铁器,奁、盒、案、几、屏风等漆器。武器主要是刀、剑,有时亦有矛、戟、弓 及甲胄等,多为男性墓主人所有。装饰品有各种珠佩、环璧,其质料包括玉石、玛瑙、琥珀、水晶、玻璃和金银等,男女皆用,女性尤多。
书籍官僚地主的墓中往往有书籍随葬。例如:马王堆汉墓中有《老子》、《易经》、《战国策》等帛书,安徽省阜阳汉墓中有《诗经》、《苍颉篇》等竹书,山东省临沂银雀山汉墓中有《孙子兵法》、《孙膑兵法》、《晏子春秋》等竹书,武威汉墓中有《仪礼》及有关医药的木书,等等。汉代用书籍随葬之风甚盛,只是大多数墓由于缺乏保存条件,未能遗留而已。
钱币汉代对货币的重视已日益加深,汉墓中用铜钱随葬也成为风气。有大量随葬品的贵族官僚的大墓中,也仍然要添上一些铜钱,以作为财富的象征。西汉已盛行用铜钱随葬,但往往数量不多。东汉则逐渐增加。以甘肃省武威东汉后期的雷台汉墓为例,随葬的铜钱竟达2.8万余枚。除半两钱、五铢钱和新莽钱等铜钱之外,有的还用金饼随葬。在湖南省的长沙一带,还盛行用仿制的泥质冥币随葬。
印章与其他各代相比,汉代很流行用印章随葬。有官印,也有私印,质料有铜、银、金、玉石等类。一般多为男性所用,但亦有例外。满城中山靖王刘胜之妻墓中,出土铸有“窦绾”、“窦君须”字样的铜印,即为一例。
陶质明器在秦和西汉前期,贵族、官僚主要是以实用的各种珍贵器物随葬。西汉中期以后风气一变,专为随葬而作的陶质明器显著地增多。秦和西汉前期即已存在的陶仓和陶灶,到西汉中期即大量流行。以后,诸如井、磨、杵臼、风箱、碓房、猪圈、楼阁、田地等模型,以及猪、狗、羊、鸡、鸭等家畜和家禽的偶像,也陆续出现,时代愈晚,特别是到了东汉,种类和数量愈多。东汉的墓中,随葬品主要是各种陶制容器和陶质明器,而比较贵重的实用品如铜器和漆器等则反而逐渐减少。这是我国古代墓葬在随葬品方面的一次大变革。这一变革说明,随着庄园经济的发展,地主阶级对随葬品的观念已经有了显著的改变。他们认为,将庄园中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都制作成象征性的陶质明器纳入墓中,比那些数量有限的珍贵器物显得更有意义。
车马和船的模型直到西汉中期,贵族墓仍然有用车、马殉葬的,满城的中山靖王墓、曲阜的鲁王墓和北京大葆台的燕王或广阳王墓即为例证。但是,车和马都埋在墓室或墓道内,而不是象商周的大墓那样在墓外另设车马坑。西汉后期以后,不再用真车、马殉葬,而用木制或陶制的马车模型代替,据记载,即使是帝陵亦不例外。在南方的江陵、长沙、广州等地的汉墓中,还有用木船或陶船的模型随葬的。(见彩图)
俑在汉代,人殉是非法的。因此,在考古发掘中,除个别例外,已经看不到有人殉的情形。作为替身,木俑和陶俑被多量地放置在统治阶级的墓中,多属男女侍者,有时亦有杂技和乐舞人等。咸阳杨家湾4号墓和5号墓,年代在西汉前期,墓主人是当时的重要将领,墓南设有10个坑穴,埋藏着大量的陶俑。其中步兵俑共1800余,骑兵俑共580余,士兵们手执武器,身披铠甲,行列整齐有序,应是军伍的模拟。有的墓里还有铜俑。雷台汉墓随葬着一批铜质的车马模型和兵士、奴婢的偶像,共计武士17人,奴婢28人,马39匹,车14辆,应是身份为边郡大吏和将领的墓主人出行仪卫的模拟。
买地券在东汉墓中,有时还随葬购买墓地的契约,多数是刻在长条状的铅板上,称为“买地券”。它是一种象征性的证券,放在墓内,使死者对墓地的所有权不被侵犯。券上所刻文字,有时还强调要将墓地范围内所埋葬的其他死者都变成他的奴婢,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土地兼并和广大农民因破产而沦为奴婢的实情。
镇墓瓶东汉中期,特别是后期,还流行在墓中放置一种陶质的“镇墓瓶”。瓶上朱书文字表明,镇墓瓶的作用在于使生人家宅安宁,使死者冢墓稳定,以“天帝使者”之类的名义为生人解罪,为死者求福,安慰并约束亡灵,使其认识死生有别,勿事纠缠。东汉后期巫道流行,镇墓瓶应与当时的巫术有关。
帝陵秦始皇统一我国,始称皇帝,其坟墓成为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帝陵,规模宏大,有其特殊的规制。汉代的帝陵继承秦始皇陵而有所改变。汉代皇帝和秦始皇一样,生前便开始建陵,称为寿陵。为了建陵和筹备各种珍贵的随葬器物,耗费极大。少府属官中有东园匠,专为皇帝制作丧葬用品,诸如棺椁、金缕玉衣和各种明器之类,称为东园秘器。
秦始皇陵在陕西省临潼县,陵园平面成长方形,筑有内外两重围墙。坟丘在陵园的南部,系用夯土筑成,略呈方锥状。推测墓室为巨大的竖穴式土坑,筑木椁,并已判明东西两面设有墓道。据记载,椁室用铜加固,构造复杂,顶部绘有天象图,底部灌水银以象征江河大海。陵园的北部为寝殿之所在。在陵园内外,有许多陪葬墓和陪葬坑。著名的秦兵马俑坑就在陵园东门外约 1公里处。(见彩图)
西汉的帝陵除文帝的霸陵在陕西省西安市东郊,宣帝的杜陵在西安市东南郊以外,其余9帝的陵都在渭水北岸咸阳市至兴平县境内。霸陵是一个大型的崖墓,不筑坟丘,其余10个帝陵都有用夯土筑成的方形覆斗状坟丘,其中茂陵的坟丘较大。陵园都以坟丘为中心,周围筑墙垣,平面成正方形,四面各开一门,称司马门,门外立双阙。推测墓室均为设有墓道的大型竖穴式土坑,坑内棺椁用所谓“梓宫、便房、黄肠题凑”之制。皇后与皇帝合葬,同茔而不同陵,后陵一般是在帝陵的东面,其陵园和坟丘较帝陵为小。只有吕后的坟丘几乎与长陵同大。汉承秦制,设寝殿于陵园。据记载,殿内陈列皇帝的“衣冠、几仗、象生之具”,并有宫人“随鼓漏,理被枕,具盥水,陈严具”,侍奉如生前。寝殿之旁又设便殿,以象“休息闲晏”之处。以惠帝时在长陵设原庙为起始,西汉诸陵都在陵园的附近设庙,庙中藏主。
帝陵附近都有许多臣僚的陪葬墓,位置往往在陵的东面。例如,长陵的陪葬墓在陵东,至今尚有高大的坟丘70余个,排列有序,萧何、曹参的墓在陵园东司马门外大道之北。茂陵的陪葬墓,如卫青、霍去病和金日的墓,也都在陵的东面。
东汉的帝陵据记载,除献帝的禅陵以外,其余11个陵都在河南省洛阳附近。光武帝的原陵被认定在洛阳东北的孟津,但尚未证实。其余诸陵,更难于确定。东汉的帝陵虽系继承西汉的制度,但推测地下的墓室为砖筑或砖石混合建筑,其棺椁亦用“梓宫、便房、黄肠题凑”之制,但除木棺以外,应也采用砖和石料,可称“黄肠石”。从明帝的显节陵开始,陵园附近不再建庙,周围不筑墙垣而改用“行马”。此外,在坟丘之前建石殿以供祭享,这也是东汉的新制。据后世文献记载,原陵神道前置石象和石马,但有待证实。明帝时在原陵举行盛大的祭祀典礼,称为“上陵”,以后成为定制。与西汉一样,陵园附近亦有许多臣僚的陪葬墓(见汉代帝陵)。
刑徒墓和贫民墓与统治阶级的陵墓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刑徒墓与贫民墓。它们反映了秦汉时代的阶级对立和贫富悬殊的情形。
秦始皇陵附近的秦代刑徒墓位于秦始皇陵园西边,共探出100多座,发掘了其中的30座。墓穴为长方形土坑,分大小2种。大坑埋10余人,小坑埋1~2人,都为屈肢葬,没有随葬品。遗体上覆盖瓦片,所刻文字记明死者的籍贯或原监狱所在地、刑名、爵名和姓名,可以确认他们是被征调来修建骊山陵寝的。
阳陵附近的西汉刑徒墓墓地在陕西省咸阳市景帝阳陵西北约1公里处,面积达8万平方米,所埋筑陵刑徒,估计在万人以上。墓坑排列无序,有的略呈长方形,有的不成形状,坑内或埋1人,或埋多人。遗体有在颈上带铁钳的,也有脚上带铁的。这一发现,与《史记·景帝本纪》和《汉书·景帝纪》的记载相符。
洛阳附近的东汉刑徒墓在河南省偃师县,离东汉都城雒阳约3公里,时代属东汉中期。发现刑徒墓500余座。都是长方形竖穴式土坑,大小仅能容身。墓坑紧相排列,间隔极少余地。绝大多数是男性青壮年,尸骨上多有明显的劳损痕迹。除少数墓内有一、二枚铜钱外,大多没有随葬品。墓中放置一、二块残缺的砖,上刻文字,记明刑徒所属的监管机构、有无技能、是否戴刑具、来自何处监狱、刑罚的名称、编制组织、死亡日期。对砖文的研究说明,刑徒中绝大多数是劳动人民,他们来自全国各地监狱,被强迫从事各种劳役。这些墓的年代,自安帝永初元年(107)到永宁二年(121),前后不到14年。这说明,繁重的劳动和恶劣的生活条件使得刑徒们不断死亡,有的墓是将先死者的尸骨从墓坑中挖出来,另埋新死的刑徒。
贫民墓在河南省洛阳市发掘了一批西汉后期至东汉后期的贫民墓。墓地离当时河南县城较远,处在低洼地带。葬具都很简陋,有的用陶棺,有的用砖块稍加垒砌,有的仅用瓦片覆盖遗体,也有的根本没有葬具。随葬品极为贫乏,仅有几件粗陋的陶器或几枚铜钱。
参考书目
王仲殊:《汉 古学概说》,中华书局,1984。
徐苹芳:我国秦汉魏晋南北朝时代的陵园和茔域,《考古》1981年6期。
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商务印书馆,1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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