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百科网

鲍林条约

[拼音]:Baolin Tiaoyue

[外文]:Bowring Treaty

1855年英国驻香港总督J.鲍林代表英国 与暹罗(今泰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即英暹条约。

19世纪上半叶,英国巩固了在印度的殖民统治后,加紧在东南亚扩张势力。先后侵入马来亚、新加坡和缅甸。1855年,英国派其驻香港总督鲍林,率领使团乘军舰前往泰国。在英国强大压力下,泰国被迫于4月18日签订鲍林条约。

条约共12款,主要内容是:

(1)英国设领事馆于曼谷;此后,在泰国的英国公民只受英国领事管辖,在泰国境内犯罪的英国公民只能由英国领事根据英国法律加以审判。

(2)英国公民可以在泰国任何港口从事自由贸易,可以在泰国各地自由旅行、自由勘探与开采矿藏,可以在泰国长久居留及购置、租赁房地产,并与泰国人直接贸易,泰国 不得加以干涉。

(3)英国输入泰国的商品只缴纳商品价格 3%的进口税;同时,泰国向英国出口货物则分别固定税额,一次完税。此外,允许英国商人免税输入 与金银块。

(4)英 舰可以自由进入湄南河口,停泊于北榄要塞。

鲍林条约有关领事裁判权等条款,破坏了泰国的司法独立。同时,协定中关于关税、自由贸易和自由开矿等一系列规定,又在实际上剥夺了泰国的关税自 ,打破了泰国封建王朝一贯奉行的外贸垄断政策,便利了英国工商业资本对泰国的肆意掠夺。鲍林条约为西方资本的入侵打开了大门。此后,美国、法国、葡萄牙、荷兰、德国、意大利等西方列强以这个条约为蓝本,相继与泰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破坏了泰国的领土完整与 。从此,泰国沦为半殖民地。

严正声明:本文由历史百科网注册或游客用户烨霖自行上传发布关于» 鲍林条约的内容,本站只提供存储,展示,不对用户发布信息内容的原创度和真实性等负责。请读者自行斟酌。同时如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权益,请留言并加以说明。站长审查之后若情况属实会及时为您删除。同时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和本声明内容:作者:烨霖;本文链接:https://www.freedefine.cn/wenzhan/126654.html

赞 ()
我是一个广告位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