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Kenmingsi
[外文]:Edward Estlin Cummings (1894~1962)
美国诗人。生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父亲是哈佛大学教授,唯一神教牧师。肯明斯自幼喜爱绘画和文学。1915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毕业演说以《新艺术》为题,对现代艺术,主要是立体主义、未来主义的绘画,作了大胆的肯定。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参加救护车队在法国战地工作,进过集中营,后用超现实主义手法把这段经历写进《巨大的房间》(1922)一书。
战后在巴黎和纽约学习绘画,并开始写诗。第一部诗集《郁金香与烟囱》(1923)收有短歌和咏爱情的十四行诗。以后陆续发表《诗四十一首》(1925)、《1922至1954年诗选》(1954)等12部诗集。1957年获得博林根诗歌奖和波士顿艺术节诗歌奖。
肯明斯有些诗集的题名离奇古怪,诗行参差不齐,在语法和用词上也是别出心裁。词语任意分裂,标点符号异乎寻常,除了强调一般不用大写,连I(我)和自己的名字也是小写。他认为在科学技术发达的时代,人们用眼睛吸收外界的事物比用耳朵多。他在解释为什么要使用文字做特技表演时说:“我的诗是以玫瑰花和火车头作为竞争对象的。”
在奇特的形式外壳之下,肯明斯显示了卓越的抒情才能和艺术敏感。他的小诗,如《正是春天》、《这是花园,色彩多变》,勾画出儿童的天真形象,散发着春天的清新气息;他的爱情诗,如《梦后的片刻》、《我从没去过的地方》,在温柔中含有凄怨;他怀念父母的诗《如果有天堂,母亲(独自)就在那一方》也真挚感人。
同时,他也善于用辛辣的讥讽表达他对现实生活中丑恶面的蔑视和挑战。他把现代资本社会中野蛮的争夺、感情上的冷漠、行为中的伪善称为“非人类”或“非世界”,以漫画式的笔调加以嘲弄和鞭挞。
肯明斯后期采用街头巷尾的俚语方言,诗的社会性也有所增强。但题材仍不够广阔,始终缺乏思想深度。历来对他的诗毁誉参半。有人称他为“打字机键盘上的小丑”,指责他的诗是肢解了诗歌语言的“假实验”;但某些文学批评家却认为他是“最有成就的城市诗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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