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inbing
[外文]:militia
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通常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平时其成员各事本业,接受必要的军事训练;战时就地配合军队作战,担负战争勤务,开展游击战争,维持社会治安,必要时随军远征。民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阶级性质和使命,名称也不尽相同。
简史在奴隶社会,自由民出身的男子都有义务服兵役,平时耕收,战时出征,后世称之为“民军制度”。常备军成为武装力量的主体后,不少国家则以种种形式和名称组织群众武装,作为常备军的辅助力量。
在我国,北朝时期已使用“民兵”一词。据《魏书》卷五十一记载,北魏文成帝兴安二年(453),淮阳王皮豹子曾上表:“臣所领之众,本自不多,唯仰民兵,专恃防固。”北宋时,民兵(亦称乡兵)逐渐成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神宗熙宁三年(1070),政治家王安石变法,推行保甲,倡训民兵。熙宁五年,民兵隶属兵部。哲宗嗣位(1086)后,废除民兵。元顺帝时设立民兵万户府,下诏各地组织民兵(亦称义兵),结堡自卫。明朝也曾组织民兵(如民壮、土兵等),戍卫边疆,守护城池,维持治安。清朝乡兵(又称乡团或民壮)遍于各省。上述历代民兵,虽在抵抗外来侵略中起过作用,但多为地主阶级用以维持统治的工具。真正为抵御外侮、反抗侵略而组织起来的人民群众武装,有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人民反抗倭寇斗争中的义兵、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广州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中的群众武装等。
在世界其他国家,英国是较早以“民兵”为名组织群众武装的国家之一。16~18世纪,英国基本上采用民兵制。1588年,英国民兵是抵抗西班牙入侵的主要武装力量。美国民兵在1775~1783年独立战争中发挥了很大作用。1792年,美国国会通过《民兵法》,把民兵制列为国家的军事制度。1903年,美国以国民警卫队取代民兵。法国在1789~1794年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为推翻波旁王朝的统治,在城市、农村分别组织了工人自卫军和农民自卫军,统称国民自卫军。1870年普法战争期间,国民自卫军参加了巴黎保卫战。1871年,法国无产阶级依靠巴黎工人武装起来的国民自卫军,成功地举行了巴黎公社起义,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的 (见彩图)。俄国于1905~1907年在俄国社会 工党领导下建立了由工人组成的赤卫队。1917年,赤卫队遍及各大城市及工业中心,成为无产阶级为争取苏维埃 的胜利而斗争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十月革命”后,俄国 党(布)第八次代表大会提出建立无产阶级的民兵。1923~1939年,实行了正规红军与民兵相结合的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南斯拉夫、罗马尼亚、 等国的群众武装,在反 斗争中都起过重要作用。目前,第三世界国家为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 义,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保卫国家安全,大都建立了民兵组织。
我国 党领导的民兵我国 党领导的民兵是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支新型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
随着工农革命运动的兴起,1922年1月,在香港海员大 中产生了第一支工人纠察队;1924年8月,在广东成立了第一支农民自卫军。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时期,工人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有了很大发展。1925年1月,我国 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普遍组织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军。等在广州、武汉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为开展农民运动,建立农民自卫军,培养了大批骨干。广东农民协会颁布了最早的一个《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广东农民自卫军的发展,推动了全国各地农民自卫军的建立和发展。湖南农民协会的梭镖队声势更大。1927年3月21日,在 等领导下,以上海工人纠察队为骨干,成功地举行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一度解放了整个上海。南方各省、市工人纠察队、农民自卫军的迅速发展,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势力,大力支援了北伐战争。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国 党把建立人民群众武装作为创建、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条件之一。 在领导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和我国工农红军的同时,广泛建立了群众武装。1931和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 先后颁布了《赤卫军组织法》和《苏区少先队组织条例》,规定了赤卫军、少先队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将革命根据地的群众武装统一为赤卫军(队)和少先队。赤卫军由23~40岁的青壮年参加,少先队由16~23岁的青少年参加,均不脱离生产,负责保卫地方,配合工农红军作战,并挑选部分强壮勇敢成员组成模范营,作为随时调遣保卫革命根据地和参加红军的基干队伍。革命根据地的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多达250万人,配合红军多次粉碎了敌人的“围剿”。
时期,各抗日 根据地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由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发展成为民兵和自卫队。1941年,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规定:人民武装力量包括主力军、地方军和人民群众武装(即民兵和自卫队)三个部分。民兵和自卫队都是广大群众保卫家乡、保卫抗日根据地的不脱离生产的武装自卫组织,民兵是骨干。按照我国 党关于普遍组织民众武装的方针,各抗日根据地所有乡村和城镇普遍建立了民兵和自卫队。1945年,民兵发展到268万余人,自卫队1000万人以上。民兵和自卫队在配合八路军、新四军,开展游击战争(见图),进行反蚕食、反封锁、反扫荡,粉碎敌人的“三光”(烧光、杀光、抢光)政策,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的斗争中,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时期,根据 中央关于“迅速扩大民兵组织”的指示,各解放区重新整顿民兵组织,加强民兵军政训练。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民兵达550万人,自卫队达几千万人。在粉碎 军队大举进攻、进行战略反攻和向全国进军中,民兵不仅源源不断地补充我国 ,而且一批又一批地参加支前队伍,随军参战远征,为解放全国大陆作出重大贡献。
1949年9月,《我国人民 会议共同纲领》规定:“我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1952年,颁布《我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民兵制度法定为国家的一项军事制度。1984年5月31日,公布新的《我国兵役法》,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其任务是:
(1)积极参加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2)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3)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和未到部队服现役而经过基本军事训练的公民,编入基干民兵,成为民兵中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执行应急任务的骨干力量。其余18~35岁未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女性公民根据需要参加基干民兵。民兵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编有高炮、地炮、通信、侦察、防化等专业分队。
我国 党领导下的民兵,在历次革命战争中都发挥了重大作用。主要是:
(1)开展游击战争,配合部队作战。民兵凭借人熟地熟之特长,以就地、小型、分散为主,人自为战,村自为战,声东击西,神出鬼没,灵活运用各种游击战术,创造了诸如 战、地道战、麻雀战、破袭战、围困战等巧妙的战法,到处消耗、疲惫、袭扰、围困敌人,为主力部队歼灭敌人创造了条件。
(2)踊跃参军,补充和扩大军队。民兵为翻身解放,保家卫国,自觉自愿地踊跃参军,有时则整连、整营、整团成建制地补充部队。人民军队在长期革命战争中能够源源不断地获得补充,主要是有民兵这样一支取之不尽的兵员源泉。
(3)担负战争勤务,支援前线。民兵和广大人民群众一起,送军粮,运 ,抬伤员,侦察敌情,保护桥梁,修筑工事,押送战俘,担负了繁重的战争勤务,从各方面支援军队作战,保证前线需要。解放军打到哪里,民兵就支援到哪里。尤其在 时期,民兵支前队伍人数之多,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在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中,支前队伍达500多万人,创造了战争史上的奇观。
(4)保卫后方,巩固革命根据地。民兵是生产建设的保卫者,又是生产建设的突击队。为保证军需和民生,他们一面战斗,一面生产,用战斗来保卫生产,以生产来支持战争。他们带领广大群众空室清野,使敌人断粮、缺水,陷于困境。他们还担负着站岗放哨、盘查行人、捕捉敌特等任务。我国历次革命战争的实践证明,民兵是进行人民战争的坚实基础。
在主义建设时期,民兵仍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他们不仅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重要目标、守卫祖国的陆海边防,配合边境自卫反击作战等方面,成为我国 的得力助手,而且是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支积极力量。
民兵在现代战争中的地位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这已为历次人民战争的实践所证明。现代条件下的战争,要求有数量众多、训练有素的群众武装参加和支援。民兵不仅要补充军队,支援前线,配合部队作战,而且要开展敌后游击战争,对付敌人空袭和空降,进行抢救和抢修,保卫交通和重要目标。因此,民兵在未来战争中仍具有很重要的战略地位。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都十分重视民兵建设,以各种方式方法武装人民群众。我国始终坚持人民战争思想,把民兵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兵员动员的基础。我国一旦遭到侵略,将在新的条件下,进一步依靠全国各族人民,用人民战争来战胜一切优势装备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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