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百科网

外国科学技术情报政策

[拼音]:waiguo kexue jishu qingbao zhengce

[外文]: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information policy in foreign countries

保证情报系统优化运行和履行社会功能的法令性的基本准则。各国情报政策的总目标是:保证充分利用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知识,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保证有足够的情报,满足各类情报用户的需要;提高社会情报意识,促进情报用户充分利用情报;加强国际间的情报交流和合作活动。

由于各国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状况、水平不同,各国情报政策的制订和实施有各自的特点:

(1)苏联。由 组织制订比较全面的情报政策。情报工作是在高度集中、计划管理之下进行的, 经常以决议、规定、法令等文件形式规定情报政策。情报机构是按行政系统 (各部委、各加盟共和国直到基层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 设置的;情报活动过程强调集中加工处理,通过相应渠道提供全国各级情报机构开展服务。

(2)日本。科技情报政策由 科学技术厅负责制订和管理,1959~1988年多次颁布政策性文件,强调日本科技情报活动要根据长远和全面的观点有计划地开展;情报活动必须满足用户的需求;加强数据库建设,扩大计算机联机检索服务;国家情报系统要和有关情报机构合作,实现情报资源共享,并加强国际间情报合作与交流。

(3)联邦德国。1971~1988年经常发布政策性文件,以整顿、协调自发建立起来的全国情报机构。政策的基本要求是:在机构建设方面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情报机构引入市场机制,实行经营原则,改变由国家全部投资的办法;加强国际间的情报交流和合作。

(4)英国。由 行使情报政策的指导、协调功能。和图书馆在任务和活动方面没有严格界限,没有形成各自独立的系统。其主要功能是鼓励情报机构和图书馆满足情报用户需要,鼓励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充分利用情报,开展情报教育活动,给予情报机构和图书馆以一定资助等。

(5)美国。科技情报机构是多元化、分散型的,有 、企业、大学、学会和协会组织所属的情报机构。自1958年开始,国会和 多次提出报告,建议制订情报政策,加强情报活动的协调,迄今没有形成权威性的管理机构, 通常通过资助和发布政策性文件等途径,以实现指导和协调功能。

从发展来看,各国 都很重视制订和实施情报政策,以指导、协调和发展本国的科技情报事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科学情报系统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协助各国制订各自的情报政策。

严正声明:本文由历史百科网注册或游客用户稷骞自行上传发布关于» 外国科学技术情报政策的内容,本站只提供存储,展示,不对用户发布信息内容的原创度和真实性等负责。请读者自行斟酌。同时如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权益,请留言并加以说明。站长审查之后若情况属实会及时为您删除。同时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和本声明内容:作者:稷骞;本文链接:https://www.freedefine.cn/wenzhan/125363.html

赞 ()
我是一个广告位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