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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条约

[拼音]:Anzheng Tiaoyue

[外文]:Ansei treaties

1858年(安政五年)日本分别与美国、荷兰、俄国、英国、法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总称,亦称《五国通商条约》。1854年签订《日美和好条约》后,西方资本国家进一步扩大对日本的侵略。1856年8月,美国派遣曾在我国宁波当过副领事的纽约商人T.哈里斯(1804~1878)抵日本下田,逼迫江户幕府同意开设由他担任总领事的美国驻日总领事馆。1857年10月,幕府又被迫同意哈里斯前往江户晋见将军。哈里斯用武力恫吓迫使日本于1858年7月29日签订了《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修好通商条约》和贸易章程。荷、俄、英、法诸国相继效尤。1858年8月18日,签订《日本国荷兰修好通商航海条约》和贸易章程;8月19日,签订《日本国鲁西亚国(俄国)修好通商条约》和贸易章程;8月26日,签订《日本国大不列颠国修好通商条约》和贸易章程;10月8日,签订《日本国法兰西国修好通商条约》和贸易章程。这5个条约均签订于安政五年,故称安政条约。

安政条约的要点:

(1)除已开放的下田、箱馆(今函馆)两港外,增开神奈川(今横滨)、长崎、新潟、兵库(今神户)4港及江户、大阪两市(神奈川开港6个月后,关闭下田港);

(2)相互在首都派驻外交代表,在开放港口派驻领事;

(3)外国人可以和日本人在上述地区不受限制地自由贸易,但禁止输出大米、小麦,禁止输入 ;

(4)内外货币同种等量交换;

(5)外国人有在开放港口城市设租界一类居留地的特权;

(6)外国人享有领事裁判权;

(7)缔约的外国享有片面的最惠国待遇;

(8)实行议定关税税率,完全剥夺了日本关税自 。

条约生效不久,横滨等地纷纷设立由外国人管理的外国人“居留地”。英法还借口保护“居留民”,在横滨派驻军队。日本的民族 受到严重损害,半殖民地化危机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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