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Suoguoling
[外文]:seclusion orders
日本江户幕府关于禁止对外交通和贸易的法令。自1633年至1639年先后发布 5次。16世纪中叶起,葡、西、荷等西欧列强先后来日本传教、贸易。为禁止天主教传播,防止商人豪富与幕府对立,巩固幕藩体制,幕府的对外政策从第二代将军德川秀忠时起,开始向锁国政策转变。1616年,规定欧洲船只只能在平户、长崎两港停泊交易。1624年,拒绝与西班牙通商。30年代后,加快锁国步伐,连续 5次发布锁国令。第1次于1633年2月发布,全文17条,主要内容是禁止“奉书船”(持有幕府老中出海证书的船)以外的日本船只出海,准许在海外侨居不满5年的日本人归国,对贸易实行统制。第2次于1634年5月发布,内容与第1次同。第3次于1635年5月发布,全文17条,主要内容是禁止一切日本船只出海,严禁一切侨居海外的日本人归国,严禁天主教。第 4次于1636年5月发布,共19条,内容与第3次大体相同,增加了将葡萄牙人与日本女子所生子女驱逐出国等项。第5次于1639年7月发布,共3条,主要是禁止葡萄牙船只来日本,只准许我国和荷兰的商船至长崎贸易。1641年,将平户的荷兰商馆迁至出岛。至此,日本的锁国体制之后完成。日本维持锁国政策达200多年之久,一直到1853年在美国炮舰政策的压力下才重新开放。
严正声明:本文由历史百科网注册或游客用户付诗婷自行上传发布关于» 锁国令的内容,本站只提供存储,展示,不对用户发布信息内容的原创度和真实性等负责。请读者自行斟酌。同时如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其他权益,请留言并加以说明。站长审查之后若情况属实会及时为您删除。同时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劳动成果,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和本声明内容:作者:付诗婷;本文链接:https://www.freedefine.cn/wenzhan/1236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