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liang lei butong xingzhi de shehui maodun
[外文]:two types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 differing in nature
指社会社会中存在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1957年2月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这一概念。
认为,人民和敌人是一对历史的范畴,在不同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建设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革命和敌视、破坏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一般说来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的矛盾(见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两类社会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就不同。解决敌我矛盾,用专政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用 的方法,即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解决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都要围绕着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主义事业服务这一基本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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