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ziben de zonggongshi
[外文]:general formula for capital
作为资本的货币在流通领域内所表现出来的运动形式,即G(货币)— W(商品)—G′(货币′)。在资本生产方式下,每个资本家开始进行剥削活动时,首先必须掌握一定数量的货币。这一货币额经过G-W-G′的特殊运动形式,就转化为资本。在这里,终端的货币在数量上大于起点的货币,从而发生了价值的增殖。这一增殖额,就是剩余价值。因此,资本的总公式明显地表示出资本生产的动机就是赚钱,它集中地反映了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这一本质特征。初看起来,G-W-G′似乎是商业资本所特有的运动形式,其实不然,它对产业资本和生息资本也同样适用。所以称作资本的总公式。
货币转化为资本资本虽然最初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但是,货币本身并不是资本。作为资本的货币和作为商品流通媒介的货币的区别,首先在于它们具有不同的流通形式。
作为商品流通媒介的货币,它的流通形式是简单商品流通的形式。其公式是:
W(商品)—G(货币)—W(商品)
作为资本的货币,其流通公式是:
G(货币)—W(商品)—G(货币)
简单商品流通公式和资本流通公式之间存在着共同点:
(1)它们都分成卖(W-G)和买(G-W)两个对立的流通阶段;
(2)在每一个阶段上都有商品和货币、买者和卖者的互相对立;
(3)它们都是卖和买两个对立阶段的统一,这种统一都是通过三个当事人即卖者、买者、既买又卖者的登场而实现的。这些共同点表明,它们都属于商品经济的范畴,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因而简单商品生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资本生产。但是,货币在资本的流通公式中,与它在简单商品流通公式中不同,总是要经过一种独特的运动才能转化为资本。
从流通的形式上看,两个流通公式的区别只是卖和买两个阶段的次序相反。 W-G-W是以卖开始,以买告终;商品是运动的始点和终点,货币是过程的媒介并被买者最终花掉了。而G-W-G则是以买开始,以卖告终;货币是运动的始点和终点;商品是过程的媒介。在这里,支出货币只是为了再收回货币,货币只是被预付出去,货币的流回是由货币支出的性质本身所决定的。这种形式上的不同,反映了内容上的本质区别:
(1)运动的目的和内容不同。在W-G-W中,起点是商品,终点是另一种商品,是为买而卖。运动的目的是取得使用价值,满足消费方面的需要。不同使用价值的交换,是运动的实际内容,体现着社会劳动的不同物质的交换。而在G-W-G中,整个运动是从货币出发,又回到货币,是为卖而买。运动的动机和根本目的在于交换价值本身。由于运动的两极都是货币,它们没有质上的不同,但却有量上的差别,从流通中取回的货币,必须大于投入流通中的货币。因此,这一运动过程的完整形式应该是G- W-G′,其中 G′=G+△G,△G 是原预付货币额的一个增殖额,即剩余价值。可见,运动的内容在于价值的增殖。正是这种独特的运动,才使货币变成了资本。资本就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
(2)运动的界限不同。简单商品流通是以取得自己所需要的使用价值以满足消费为最终目的,因而,需要的满足就是运动的最终界限。而资本流通的目的则是追求价值的增殖,资本只有在不断地运动中才能不断地带来剩余价值。如果运动停止了,就失去了增殖价值的能力,也就不成其为资本了。因此,资本的运动是没有止境的。资本家是资本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是人格化的资本。价值增殖这个运动的客观内容,成了资本家的主观目的;资本运动的无限性,决定了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无限贪欲。
(3)运动的主体和体现的关系不同。在简单商品流通公式中,运动的主体是使用价值。货币作为价值存在的独立形式,只是充当商品交换过程的媒介,运动一结束它就会消失。相反,在资本流通公式中,价值是运动的主体,货币和商品仅仅是资本价值在运动过程中所采取的不同形式。价值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从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但它永远也不会消失,反而会不断地保存自己,扩大自己,改变着自己的量,并且不断地自行增殖。由于运动的主体不同,两个流通公式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也就不同。在简单商品流通中,价值体现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互相交换自己劳动的关系;而资本流通所表示的,则是原价值与剩余价值的关系,即资本的生产关系。
总公式的矛盾货币经过G-W-G′的运动,带来了剩余价值,从而转化为资本。那末,剩余价值是从哪里来的呢?从形式上看,资本总公式与商品、价值、货币以及流通本身的性质和规律是相矛盾的。商品是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统一;价值是抽象劳动的物化形式,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会在流通中自行增殖;金属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它的价值在生产中就决定了,也不会在流通中自行增殖;流通本身只是商品形态的变化,而不是价值增殖的源泉。这一切都说明,流通过程并不能产生剩余价值。但是,在资本的总公式中,剩余价值却表现为流通的结果,价值确实是增殖了。这就是资本总公式的矛盾。
有些资产阶级经济学者认为剩余价值产生于流通,这是错误的。不论是等价交换或是不等价交换,在流通过程中都不能产生剩余价值:
(1)等价交换。既然买和卖每个阶段的交换都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那么用货币购买商品或者出卖商品取得货币,都只是价值形式的变换,并不包含价值量的改变,在流通中商品交换就其纯粹形式来说是等价交换,不能产生剩余价值。
(2)不等价交换。不论是贵卖或是贱买,也都不能产生剩余价值。因为商品交换所赋予每个商品所有者的权利是一样的,资本家既是买者也是卖者。假定卖者有某种特权,可以高于价值出卖商品,但当他成为买者时,别的卖者也有同样的权利高价出卖商品,这样,他贵卖时获得的利益又在购买时失去了。同理,贱买也不能得到剩余价值。即使有的人既贱买又贵卖,这也不能说明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因为他所赚的,正是别人所失去的。商品买卖中的这种欺骗行为,只能改变社会上已有商品的价值在不同人们或集团之间的分配,而整个流通中的价值总额不会有丝毫增加。
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必然有某种在流通中看不到的情况发生在流通过程以外。但是,剩余价值又不能离开流通而产生,因为流通是商品所有者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离开流通领域,商品所有者只能同自己的商品 ,他们只能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而不能创造进行增殖的价值。所以,在流通以外,不跟其他商品所有者发生接触,价值也不可能增殖,货币也不可能转化为资本。因此,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必须根据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以等价交换为出发点来予以解决。
转化为资本的货币,其价值的变化既然不可能发生在货币本身,也不可能发生在流通的第二阶段,即商品的出卖上。这种变化就只能发生在流通的第一阶段所购买的商品上。但又不能发生在所购买的商品的价值上,因为商品是按价值买卖的。所以,这种变化只能发生在所购商品的使用价值上。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货币所有者必须在市场上找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从而它的使用本身就能够创造价值。这一特殊商品就是劳动力,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
劳动力是存在于人的身体中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劳动力在资本条件下成为商品、即成为买卖的对象,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的。资本家在流通中首先作为买者,按价值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然后进入生产过程,消费劳动力。劳动力使用价值的真正实现,是劳动本身,它能够创造出比劳动力自身价值还要大的价值。这里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量。只要把雇佣工人的劳动时间延长到补偿劳动力价值所需的时间以上,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价值就会超过劳动力的价值,从而生产出剩余价值。之后,资本家又作为卖者,把他占有的包含剩余价值在内的商品,按价值出卖,实现剩余价值。在整个过程中,商品交换都遵循了等价交换的原则。但其结果,价值却增殖了,资本家也获得了剩余价值。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进行。说它在流通中进行,是指以流通为媒介,以在市场上购买这一特殊商品为前提,说它不在流通中进行,是因为流通只是为价值增殖过程作准备,剩余价值只能是在生产领域中创造的。这样,资本总公式的矛盾终于得到了解决。
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实际上提出的是剩余价值的来源问题,要解决的问题是:资本的实质和它产生的条件以及资本剥削的秘密。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解决这一问题。 以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坚持以等价交换的原则说明货币到资本的转化,发现了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见劳动力商品),并区分了劳动和劳动力,从而解决了资本总公式的矛盾,揭露了资本剥削的秘密。在此基础上,才能充分揭示出资本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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