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Mengdesijiu
[外文]:Charles-Louis de Secondat Montesquieu (1689~1755)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哲学家。1689年1月18日生于波尔多附近拉布雷德城堡一贵族家庭。1705年入波尔多大学攻读法律。1716年继承伯父爵位,任波尔多高等 院长,获男爵封号。1721年匿名发表《波斯人信札》,以两名波斯游客的通信体裁,讽刺路易十四及1715~1723年摄政时期的法国专制制度,嘲笑上流社会的恶习和 ,谴责宗教迫害。1726年,出卖了世袭的院长职务,潜心著述,漫游欧洲各国。1729~1731年在英国期间,研究J.洛克等人的著作,赞赏英国议会制度。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一书,他认为罗马所以兴盛是由于实行共和制,其所以衰败则由于实行专制暴政。1748年他的名作《论法的精神》问世。此书的副标题是:“论法律与各国 体制、风尚、气候、宗教、商业等等的关系”。它不仅是一部法律、政治著作,而且用自然和社会因素来说明各国历史和不同制度的特点,以彻底否定流行的神学史观。他揭示国家的目的在于保护政治自由,而自由就是每个公民有权去做为法律所许可的事。他把 分为立法、司法、行政 3个部分,并强调彼此的分立和约束:立法权必须操在人民代表手中,行 则归属世袭君主,司法权由选举产生的常任法官掌握。这个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后来成为许多资产阶级国家 的理论基础。孟德斯鸠的出发点实际上是为了维护贵族和 的特权,以此约束专制王权。他只希望改革君主制度,并不想彻底消灭它。但他批判封建专制暴政,痛责宗教迷信和奴隶贸易,宣扬人权、政治自由和信仰自由等思想,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起过巨大的进步作用。
孟德斯鸠的学说对我国资产阶级改良派也发生过影响。1904~1909年,严复将《论法的精神》一书,以《法意》为名译成中文出版。孟德斯鸠于1755年2月10日在巴黎去世。
参考书目
Ròbert Shackleton, Mantesquieu ; a Critical Biography,Oxford University Press,Oxford,1961.
Thomas L. Pangle, Mantesquieu’s Philosophy of Liberalism; a Commentary on the Spirit of Laws,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Chicago,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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