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ng yu xiang
我国佛教因袭印度佛教并加以改造了的哲学范畴。“性”,指现象不依条件而起的固有的永恒不变的本质、本原,常称为法性。“相”,一般指由条件和合而起、呈现于人的面前、可以分别认识的现象,常称为法相、事相,有时也称名相。
性相范畴从印度输入我国以后,在我国佛教思想史上经历了一个演变的过程。佛教中观学派主张缘起性空,认为一切现象都是人们的虚妄分别,原无实在的自性。东晋佛教学者僧肇主张不真空,认为不真即是空,空又非虚无。虽然现象自性空,但是现象的假有是存在的。瑜伽学派用“唯识”说明一切现象产生的本原,通过分析“法相”,说明一切现象无非是“唯识真性”的体现。唐代玄奘、窥基创立的佛教唯识宗就持此说,因此也称“法相宗”。《大乘起信论》等以唯一“真心”为一切现象产生的本原,认为“法性”就是“一心”。天台宗、华严宗和禅宗都持此说。天台宗慧思认为性相是一切事物所包涵的两个方面:“性”是内容,是空;“相”是外貌,是假。而性相都为一心所现。华严宗法藏认为一切现象都无自性而空,幻相宛然而有。性与相圆融,空与有无碍,因为同是真心所现。禅宗南宗也认为一切现象都是自心所现。元明时代佛教出现性相融通的新归趣。法相宗侧重于法相,认为真如本体凝然不动,不能受熏;而天台宗、华严宗着重于法性,认为不变而随缘,真如本体可以受熏。两说相背。明末僧人德清和智旭批评法相和天台、华严三家各有偏颇。智旭指出性相关系如同波水关系,性是水,相是波,如波不离水,相也不离性,两者又非并列,而是会相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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