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容来说,这批简牍包括地方官吏向中央汇报工作的文稿(《集簿》)、东海郡官吏的姓名、职务与调动情况、墓主的私人文书以及当时的一些日历和占卜用书,此外还有一篇失传的汉赋。
一、所谓曹
从出土的简牍中,首先得以确认的就是墓主的身份。这位去世于元延三年的男子,姓师名饶,字君兄,生前曾先后担任过东海郡的卒史、五官掾、曹史,应该是卒于曹史任上。 这里需要先跟大家介绍一下曹史这个职位。曹史,也叫曹。西汉的地方官制,从武帝以后基本上是郡县二级制。郡有郡守,县视人口规模有令或长,之下还有一些丞、尉等文职武职官吏。
以上这些在汉代有一个统称,叫做“长吏”。依汉制,长吏需由中央从外地委任,不得任用本地人。长吏之下,还有一类地方官称为“少吏”,主要是一些百石以下的小官,比如佐史、斗食之类的。
唐代颜师古在注《汉书·百官公卿表》时曾写道:“吏,理也,主理其县内也”,可见这些少吏,是在郡县中负责具体的事务性工作的。而这些人,从籍贯上来说,都是本地人。
我们的墓主人师饶,担任的曹,就是少吏中的一员。说起来曹是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可权力却当真不小,史载曹“职掌选举,兼参诸曹事务”。也就是说,曹是在郡中主管人事工作的官吏,同时也可以参与其他部门的工作。
即便到今天,人事部门都是机构的实权部门,何况是在人治的汉代呢?所以郡中的曹,一般都是郡守的心腹。在师饶墓出土的简牍里,保留着几份郡守以及附近县令的名谒,说明这些比师饶高数个级别的大官,曾上门拜访过他。
二、明目张胆的金钱往来
师曹级别不高,但也是郡上的实权干部。很多时候这个权力和金钱,是联系在一块的。在师饶的墓里头,出土了一份名为《赠钱名籍》的简牍,这实际上是一份简易的账本,记载了数次师饶的同僚、好友送钱给他的记录。这份简牍清楚地记明了送钱给师饶的人的姓名、金额、事由,比如: 番次翁二百、王君都二百、易子三百……萧主簿、刘子严、薛君上、师君长共千钱,之长安。
这是因为师饶去长安公出,上路之前同僚亲朋赠与的钱财,据统计有30人参与这次送钱活动,共涉及金额2100钱。又如:
后子然百、薛子侨百、淳于子上百、……西郭君高二百、粱君都百、季母
季母就是婶婶的意思,这应该是有人以师饶的婶婶为由,送给师饶的一笔钱财,据统计有38人,共送了6000钱。
类似的记录在这份简牍有5次,原因既有上路的路费,也有家中的红白喜事,统计简牍中可以释读的部分,共计210人次,35900钱。以汉代的物价来说,不是一笔小钱了。
这些人从身份来说,既有师饶的亲族,也有同事,他们为什么要给师饶送钱呢?是因为师饶家贫,无钱上路或办理丧事吗?显然不是的。
因为在同墓出土的简牍中,还有一份《借贷书》,其中记载了师饶曾一次性借给同族子夏八万钱,要求一个多月内还清。八万钱什么概念呢?汉代的中等人家的全部家资,也不过就是十万钱而已!可见不管是师饶,还是借钱的子夏,都是有相当经济实力的。
既然不是为了赈济帮忙,那这些人屡次给师饶送钱是为了什么呢?想想今天的红白喜事,无非四个字:人情往来而已。
三、师曹的“官场日记”
在尹湾汉墓的简牍里,除了上面这份人情往来的金钱账,还出土了一份师饶个人的日记,整理者将其命名为《元延二年日记》。 这是一份在预先做好的元延二年历书上,记录的师饶个人的工作活动记录。《日记》大致记录了师饶在这一年去了哪些地方,住在哪里,见了什么人,等等。
从这些记录里面可以看出,师饶在外出的时候,除了住官方准备的传舍,有时也会住在友人家中,也会见了一些人。这些提到名字的人,其实可以和前面的《赠钱名籍》对应起来,比如薛卿、蔡主簿等人。这也就勾勒出了我们的师曹在东海郡当地人际与经济往来的一张网络。
四、汉代的地方官场
曹师饶的故事,大概就到此告一段落。汉简的内容本身比较简略,也没有太丰富的故事情节。但从这些有限的记载当中,我们可以推断出汉代地方官场的很多“秘密”。 谈及我国古代的地方治理,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国权不下县,县下唯宗族”。
国家通过任命地方长吏,来实现对地方的法理上的掌控。而长吏在地方上具体的行政过程,又要通过由这些地方家族充任的少吏来实现。如师饶这样掌握一郡实权的地方官员,通过经济往来、社会交往等手段,逐步编织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最终奠定了个人和家族在汉代地方上的地位。
正如在前面的几份简牍材料中所看到的,师饶和师氏家族本身具备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与其来往密切的这些人,虽然在正史当中并没有留下名字,但其背后往往也都有地方大姓、大族的影子。
比如在《赠钱名籍》里,提到的人名有一百多个,但进一步分析其姓氏的话,会发现同姓的人其实很多。除了师饶本家之外,比较集中的有:朱姓(9人)、陈姓(9人)、王姓(8人)、薛姓(6人)、于姓(3人)。
考虑到汉代基层同姓聚居的情况比较普遍,那么这几个姓氏的人可以视作是来自同一个家族,起码是有密切的血缘关系的。
以汉代东海郡来说,传世典籍中也曾记录过当时东海郡的一些大姓豪族,比如郯县(东海郡郡治)薛氏(代表人物薛宣,官至丞相)、于氏(代表人物于定国,官至丞相),兰陵王氏等等。《赠钱名籍》和《日记》里提到的这些人,应当与这些正史中记录的大族,有比较密切的血缘关系。
透过这些,当我们再回头去看《赠钱名籍》和《元延二年日记》,地方大族之间相互交际、援引的画面,应当就比较清晰了。
看完了曹师饶的故事,对这个人大家在脑海中能勾勒出一个什么形象呢?可能很多朋友会觉得,这是一个结党营私、公然收受贿赂的大贪官吧?但是,实际的情况,可能未必如此。
一方面,对比同墓出土的其他简牍文献,比如《集簿》、《东海郡吏员簿》等当时的行政文书和一些传世文献,我们能够看出,在西汉末年整个国家一片混乱的情况下,整个东海郡不论是人口和赋税的增长,还是官吏的升迁考核,都做的井井有条,在当时的环境下可谓是一股清流。
这其中师饶作为东海郡的实权干部,肯定是做出了比较大的贡献的。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是,这样一种地方大族之间的联络,是当时地方社会普遍存在的,甚至也是西汉默许的。
首先说金钱的往来。在《赠钱名籍》中,我们能够看到许多关系亲密的地方家族因为各种名目给师饶送钱,这种现象实际上在汉代的传世文献中出现过多次,而且金额常常十分惊人。
比如著名的游侠郭解徙杜陵,有“诸公送者出千余万”;东汉初孔奋升官调离河西,当地吏民“相赋敛牛马器物千万以上,追送数百里”。可见这种公开的金钱往来,在当时是有一定的普遍性的。
其次,中央与地方关系。我们常听说一句话叫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汉代地方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属于皇帝的,但这个属于,只是一种“名义上的政治权力”。而这种“名义上的政治权力”要想落实成为“实际的政治权力”,是需要经济资源作为支撑的。
而以当时汉代占有的资源,确实也无力实现对全国基层的直接统治。所以,虽然我们在正史中能够看到一些地方官在打击地方势力方面做出努力,以图维护汉代中央的“名义政治权力”,但多数情况下,汉代的地方官对当地势力的态度还是以默许、合作居多。
而相对应的,汉代的地方家族,自然也就在这样的一种默许下,编织着各自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地增强对地方事务的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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