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两广总督的正式官衔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是清朝九位较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广东和广西两省的军民政务。两广设置总督,始于明代景泰三年(1452年),然而这一建制在当时尚不稳定,到成化元年(1465年)才成定制。
在明代督抚是中央派出的钦差大臣,与三司之间名义上仍是中央官与地方官的关系,地方上日常事务仍由三司管理。到了清代,这种地方政治体制变革终告完成,总督作为封疆大吏的地位确立。乾隆十四年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乾隆四十八年例授兵部尚书。
设置由来两广地区(广东、广西)设置总督,始于明代景泰三年(1452年),当时两广“浔、梧瑶乱,……特遣一大臣督军务,乃以命(王)翱。两广有总督自翱始。”。然这一建制在当时尚不稳定,到成化元年(1465年),为平“瑶乱”再派韩雍出任两广总督,才成定制。嘉靖后,全国普遍设有节制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的总督和巡抚。
总督主理军务,比较固定的有蓟辽保定、宣大山西、陕西三边、两广四总督,而巡抚主民政、兼理军务,每省都有,甚至一省有几个。故而总督、巡抚的辖区、驻地与三司并不一致。在明代督抚始终是中央派出的钦差大臣,与三司之间名义上仍是中央官与地方官的关系。地方上日常事务仍由三司管理。明王朝建立后,各省实行三司分治,布政使司主管民政与财政,提刑按察使司主管司法,都指挥使司主管军事。三司互不统属,不能兼任,权归中央,听命于朝廷。
因为两广(广东、广西)瑶民、僮民的“酿乱”,朝廷不得不高度予以重视。《明史·职官志二》云:“永乐二年(1404年),遣给事中雷填巡抚广西”,“十九年(1421年),遣郭碹、艾广巡抚广东”,地方文武官员均受节制。
巡抚的设立,实际上打破了三司分治制度,但两广巡抚各有侧重。文渊阁大学士、礼部尚书邱浚云:“两广同为岭南地,其地势土俗大段不同。广西山岭崎岖,林薄深阻其中,皆瑶、僮窟穴,编民错居其间。广东十府,惟肇、高、廉三府地方犬牙交错,雷州府惟遂溪县,广州府惟连州与之相近,其余皆滨大海,地势平易,无有山林险阻。自洪武、永乐以来,朝廷惟命总兵官镇守广西,而广东一方,惟以备海洋、倭寇为急,未闻有瑶患侵犯也。”
正统至景泰年间(1436-1457年),情况发生了变化,两广的瑶民、僮民不堪朝廷官员的盘剥,再度举行大规模的起义。为了两广的瑶民、僮民起义,朝廷将两广的军事重心移往三江(桂江、浔江、西江)水口的广西梧州。
景泰三年(1452年),广西浔州(今桂平)、梧州的瑶民、僮民再度举行起义,反抗官府压迫。而广东总兵官董兴、广西总兵官武毅因无上司的节制,“推诿不任事”(《明史·王翱传》),造成局势恶化。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兵部尚书于谦奏请朝廷,以镇守琢州等处署都督佥事陈旺、镇守雁门关署都指挥使翁信取代广东总兵官董兴、广西总兵官武毅,特遣右都御史王翱总督两广军务,主管两广的瑶民、僮民起义,自总兵以下皆听节制。这是两广设置总督的开端,乃战事的临时建制,府署随着征讨瑶民、僮民起义的战事而移驻。王翱出任两广总督后,不是对瑶民、僮民的反抗斗争专恃武力,而是“将吏服,推诚抚谕,瑶人向化,部内无事。”(《明史·王翱传》)
成化元年(1465年),韩雍任左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由于当时的广西是平瑶、平僮的前线,两广总督赴任一般要经过广东肇庆,有些两广总督干脆坐镇肇庆指挥,待到局势稍为稳定后,才到广西梧州坐镇。
清代发展到了清代,这种地方政治体制变革终告完成,总督作为封疆大吏的地位已经确立,他们的基本职责是“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其辖区范围、官品秩位以及归属地方编制都十分明确,在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成为巩固国家统治、稳定社会的有力支柱。
中央的一切施政方针政策,均需首达总督而推行于下,同时中央通过分权于总督而收到集权的实效。正如雍正上谕所说:“自古帝王疆理天下,必有岳牧之臣,以分猷佐治,而后四方宁谥,共臻上理,此封疆大臣,以总督为最重。”
正由于总督关乎一个地区的吏治民生及治乱兴衰,因而作为较高统治者的皇帝,对于总督人选历来都十分重视,虽说总督选任的途径有三:即皇帝亲擢、廷臣会推及吏部简选,但实际上是以皇帝亲擢为主,后两者亦得皇帝较后拍板,所以对总督的选任权便牢牢地操纵在皇帝手上,这也反映出清代皇权高度强化的历史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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