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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书中受到的批判

[拼音]:Mincuizhuyi de jingji Neirong jiqi zai Situluwei Xiansheng Shu Zhong Shoudao de Pipan

[外文]:Экономиле婜кое 婜оде孠жание на孠одниле婜mва и к孠иmика его в книге 婛m孠уве

列宁分析批判俄国“合法 主义者”经济观点的论著。写于1894年底至1895年初。中译文载人民出版社1955年出版的《列宁全集》第 1卷。

“合法 主义者”是19世纪90年代俄国 主义者在反对民粹派斗争中的同路人。在 主义在俄国广泛传播的条件下,一些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打着 主义的旗号宣扬自由资产阶级的观点和主张。他们因在经沙皇 准许的报刊上发表文章,被称为“合法 主义者”。Π.В.司徒卢威是这一派别的主要代表,这本论著就是对他的《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评述》一书的回答。

著作批判地分析了“合法 主义者”主张的所谓客观主义,揭示出这种客观主义的特点是:只谈论资本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不承认资本灭亡的历史必然性;把唯物史观的决定论思想歪曲为宿命论,否认革命阶级和 *党的活动对历史发展的积极作用;抹煞资本的对抗性质,否认 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取消 主义的党性。书中指出这种客观主义决不是 的历史唯物主义,因为后者“不仅指出过程的必然性,并且阐明正是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形态提供这一过程的内容,正是什么样的阶级决定这种必然性”。著作还指出:“唯物主义本身包含有所谓党性,要求在对事变做任何估计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

这篇著作在很多方面成了列宁后来撰写《俄国资本的发展》等经济著作的纲要。这篇著作中强调要认真对待哲学中的新康德主义,这不仅对批判第二国际修正主义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列宁哲学思想的发展也有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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